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655-1740NIT1007N
招标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2号线二期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项目I标段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浙江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车辆牵引系统 |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 36列/216辆电客车的电气牵引系统 | 国产化率不低于50%。 (1) 车体设计寿命不少于30年,车体为铝合金鼔型车体; (2) 其中32列车的电气牵引系统采用交流异步电机传动系统,其余4列车的电气牵引系统采用交流永磁同步电机传动系统。采用接触网授流、专用回流轨上部接触回流的四动两拖B型电动车组; (3) 列车控制采用总线网络+后备列车硬线控制方式; (4) 交货进度要求; (5) 列车速度 最高运行速度: 80 km/h; 平均旅行速度: ≥35 km/h; (6)平均加速度 在超员载荷情况下,在平直干燥轨道上,车轮半磨耗状态,额定电压DC1500V时,平均加速度为: 列车从0加速到40 km/h ≥1.0 m/ s2; 列车从0加速到80 km/h ≥0.6 m/ s2。 (7)平均制动减速度 在超员载荷情况下,在平直干燥轨道上,车轮半磨耗状态,列车在最高运行速度80km/h,从给制动指令到停车时,平均减速度为: 最大常用制动 ≥1.0 m/ s2; 紧急制动 ≥1.2 m/ s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该联合体的牵头方应满足上述3.1项要求。
3.4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08-30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09-13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15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10-20 15: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项明伟
联系方式:0574-8388230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系人:姜春辉、周世雄、金明凤
联系方式:0574-88358137、87307605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人民币):94090154800000191
账号(美元):385758362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