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务部分:详见附件一《商务部分答疑》
2、技术部分:详见附件二《技术部分答疑》
二、澄清
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平均每辆车的牵引系统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5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第一阶段开标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号中山大厦二楼 博雅厅
3、第二阶段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09-04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南京地铁三号线车辆增购工程已获批,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负责工程的实施。
项目要求:国产化率必须达到50%,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南京地铁车辆段)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工程的建设资金已由招标人自筹获得,并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该项目已获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资金已经到位,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194JOC107337
招标项目名称:南京地铁三号线车辆增购工程车辆牵引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苏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车辆牵引系统 | ?12列6辆编组地铁列车所需的牵引系统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该联合体的牵头方应满足以上要求。)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该联合体的牵头方应满足以上要求。)
(3)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至少1个大运量(A型车或B型车)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牵引系统)开通试运营业绩(投标人对上述业绩应提供合同和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复印件,其他业绩证明材料需是最终用户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是预验收证书(PAC证书)或是最终验收证书(FAC证书)等)。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必须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技术总负责方。
(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联合体声明及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该声明及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联合体中技术负责人应为本次招标需求货物提供技术支持的国外制造企业,该国外企业应信誉良好,具有多年生产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的历史和经验,该企业应对联合体所提供的所有货物的相关技术、质量、性能保证、售后服务等负技术总责;
(8)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双重或多重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8-09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8-16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尤家凹2号19号楼电子楼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710
其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凭证至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09-19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号中山大厦二楼 博雅厅
开标地点:第一阶段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号中山大厦二楼 博雅厅 。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另行通知(第二阶段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尤家凹2号
联系人:陈猛、张冬
联系方式:025-51898416、51898436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建行雨花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32001595040052503771
账号(美元):
其他:/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招标文件修改与澄清(一)
附件:南京地铁3号线增购工程牵引系统澄清(一)发售稿2019090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