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安检系统集成采购项目国际招标澄清或变更公告(1)

[购买标书] 2020-01-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发布澄清修改文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0-01-16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按地下线敷设。与规划线网中的2号线、3号线、4号线各有一座换乘站。线路西端设红山车辆基地,接轨于红山站;东部设瀍东停车场,接轨于杨湾站。车辆选择B型车,列车编组为初期、近期、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新开发银行贷款和中国政府拨款。招标人已落实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城市﹝2017﹞667号文批准建设。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23-196019660103
招标项目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安检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河南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备注
1 安检设备 1批 通道式双视角X光机、宽通道式双视角X光机、便携式X光机、台式液爆探测仪、便携式液爆探测仪、台式固爆探测仪、便携式金属探测仪、防爆球、防爆毯、防毒面具、辅助设备安检设设备交换机集成的系统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报检服务等的系统设计、设备采购、调试及服务等,详细内容见第二册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3.2凡是来自新开发银行成员国(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3.4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国际机电产品招标网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成功完成注册(免费)及信息核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8投标人所投货物须是其在合格来源国/地区内生产的或组装调试的;
3.9投标人须提供经审计的最近三年(2016、2017、2018年)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所在国法律没有要求,应提供招标人可接受的财务报表,并能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连续三年未亏损;
3.10投标人最近三年(2016-2018年)的营业额总额不少于8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国银行首次发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3.11投标人须是所投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中至少一个品牌的制造商;
3.12投标人所投的台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液体检查仪、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如不是投标人制造的,则须取得以上设备制造商或中国境内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13投标人须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限于在合格来源国/地区内,自2014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已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技防安检项目的供货业绩
2)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地铁系统。
3)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非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4)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主要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协议书、合同金额、设备清单、签章页及关键内容)及由轨道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用户证明文件,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12-1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0-02-04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500
其他说明:携带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邮购事宜:如需邮购,须加付邮费(国内邮购须另加200元人民币,国外邮购须另加20美元)。请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期前将招标文件售价款及邮费汇至招标机构,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单复扫描件、购买单位名称(及应用执照复印件)、联系人(及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扫描件)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姓名传真或发送电子扫描件至招标机构,招标机构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快递方式将招标文件寄出,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都不对寄送文件的延迟和丢失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02-05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标1室(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市民之家6楼)
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标1室(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市民之家6楼)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评标结果将在必联网和中国国际招标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56号5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86-379-63005898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86-10-88354433-336、13720096124,E-mail:gxzbzzgd@163.com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7112510182600005361
账号(美元):7112510182600005361
其他: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从自身账户汇出,同时注明所参与项目的名称,否则,因投标人名称不符或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1)交货时间:满足开通运营要求。
2)交货地点:洛阳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3)招标公告刊登媒体:中国国际招标网(chinabidding.mofcom.gov.cn)、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hina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开发银行网站(https://www.ndb.int/)、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