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西校区建设工程-综合体育中心智能化扩声系统工程
原项目编号:2019GAJZ4583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西校区建设工程-综合体育中心智能化扩声系统工程
答疑公告1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西校区建设工程-综合体育中心智能化扩声系统工程”(项目编号:2019GAJZ4583)招标答疑公告1如下:
1、招标要求中要求数字网络音频输入输出扩展卡“支持Dante/ OCA协议数据传输、系统控制器连接到Dante/OCA网络,支持同时传输最多32路数字音频输入信号和32路数字音频输出信号 ”
疑问(1):没有给出明确是输入输出路数,是否意味着最低需求?
疑问(2):招标文件中数字网络音频处理器参数没有要求支持Dante,就目前主流市场上网络协议有CobraNet,Dante,AVB三种,若只支持Dante/ OCA是否有排除其他的嫌疑,是否满足功能需求即可?
疑问(3):根据数字音频处理招标参数要求,本款处理器是具备自动调音台的功能,与本场馆扩声系统需求不符,根据这个参数要求,建议甲方可以取消主。备数字调音台,有设备代替,请确认是以现场实际使用功能为主还是以系统图为主?
疑问(4):训练馆系统图中显示Dante有做备份处理,但处理器的接法存疑,第二台处理器没有意义,请确认是以实际功能为主还是以系统图为主?
疑问(5):根据数字音频处理招标参数要求“支持 FIR 扬声器优化驱动功能;”明显倾向Electro-Voice,而参考品牌只有Electro-Voice能够满足,屏蔽其他品牌,建议删除?
答:(1)是,针对传输能力的要求。
(2)无排他嫌疑。主流音频网络协议Dante已经是通用协议之一;更具先进性,可以满足更苛刻的音响系统的要求。
(3)调音台在该扩声系统中作用无可替代,实际功能和系统图并不矛盾,请以招标要求为准。
(4)同上,以招标要求为准。
(5)FIR作为通用的音频滤波处理技术不只被某一两个品牌所采用,无倾向性;该技术要求无需删除。
2、招标文件中“自动混音台”的作用是什么?该项目中有“主调音台,备用调音台,数字处理器,数字处理器扩展”等设备,已有足够的话筒输入接口,完全满足话筒的输入要求,是否可以删除?若不删除请注明自动混音台的作用?
答:不可以删除。“自动混音台”在该项目中的作用不是为了扩展话筒输入通道能力的,请认真研究项目需求。
3、招标文件中所有功率放大器打★,要求必须满足“1.★内置带有FIR驱动的DSP处理器;2.★支持扬声器单元阻抗曲线检测功能,检测扬声器单元工作状态;3.★支持DANTE/OCA,实现一条网线可同时传输音频信号和控制信号,简化系统结构”;这三点有明显的参数倾向性,明显倾向Dynacord,而参考品牌只有Dynacord能够满足,且没有实际应用效果,屏蔽其他品牌,建议删除该★参数要求。
答:FIR驱动技术是主流专业扩声设备中通用的技术,没有倾向性。扩声系统是数字传输,用网线传输信号,支持在使用中实时检测扬声器工作状态,方便于用户在大型场馆中对扬声器的管理和维护,有非常实际的应用效果;而且该技术不为某一两个品牌所有,没有倾向性。DANTE也已经在答疑1-(2)中做过解释,无倾向性。无需修改该技术要求。
4、游泳馆“看台主防水扬声器、场地防水扬声器”要求功率不低于2000W,请明确该功率是额定功率还是峰值功率?
答:峰值功率。
5、招标文件中要求“为降低人员培训成本和维护成本,中标人在深化方案中对扬声器、功放、音频处理器应分别使用统一厂家的原则,确保扬声器、功放、主数字音频处理器在维护、备品配件的统一性。”但是在招标文件(三、主要设备材料参考品牌表)表中三款产品的推荐品牌没有相同品牌;加之目前市场上主流产品厂家既生产扬声器,功放,又生产数字音频处理器只有QSC,BIAMP,EV,PEAVY等少数厂家(国产除外),此条明显有排他嫌疑,建议删除或者使用同等档次的品牌。
答:招标文件中已无此项内容要求,技术需求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第(1)小条要求的合同内容完整并附详细的供货清单,从字面理解应为合同完整页面及其附属文件,合同清单也是要求提供全部的,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等实际情况,正规的工程合同内容及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一般均有两三百页,页数过多(绝大多数跟项目要求无关)。同时,从招标文件上看,本次投标为纸质标,如按上述要求,几份业绩证明资料就得几百页,极不方便也不合理,评标时关键信息也不便于查找。
建议将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提供要求修改为:提供合同关键页(如:合同首页、盖章页及能够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部分)、供货清单或投标工程量清单关键页(能够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包含系统及金额内容部分)。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5条第(1)小条修改为:(1)合同。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内容应完整,并附详细的供货清单或投标工程量清单关键页(能够明确反映出招标文件所要求包含的系统及金额内容部分),且须同时提供原合同原件备查。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标评审标准-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服务人员、资源配置有效,其中,扩声(音频)技术支持岗位具备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印发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备中级资格的,每提供1个,得1分;具备高级及以上资格的,每提供1个,得2分。累计计分,满分6分。
根据国务院2016年6月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35号)及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印发的扩声(音频)技术支持岗位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经取消,建议将此项修改为电声技术工程师,每提供1个,得1分;高级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或者修改为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印发的专业音响技术人员,每提供1个,得1分;音响项目经理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6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中第四条规定:对取消前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
项目联系人:陶工
电话:0551-65590508、13866743680
2020年1月22日
答疑公告1-智能化扩声(0122发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