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园(镇)重点待开发地块整治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2020-02-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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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园(镇)重点待开发地块整治工程(一期)

一、招标条件

2020年园(镇)重点待开发地块整治工程(一期)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批准,现对该项目的2020年园(镇)重点待开发地块整治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锦丰镇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E3205820330000193001001
2020年园(镇)重点待开发地块整治工程(一期)
公开招标
77.00
2020/02/26
三、公告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02月28日8:30
公告截止时间:
2020年03月03日17: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已加入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上或已加入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Ⅲ组或Ⅲ组以上单位,或者必须是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二组及以上或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Ⅱ组及以上单位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五、公告其他内容

1、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2020年园(镇)重点待开发地块整治工程(一期)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锦丰镇; (2)工程规模: 2020年园(镇)重点待开发地块整治工程(一期):土地平整面积约93000m2, 主要包括场地平整,拆除围网,播撒草籽并养护二年;合同估算价77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30日,工期42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因园(镇)地块开发建设时序具有不确定性,本工程清单内播植草籽项目可能不发生或不全部发生(实际养护周期不足二年),请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好各项因素。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2020年园(镇)重点待开发地块整治工程(一期)。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A、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已加入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工程三级或三级以上或已加入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市政Ⅲ组或Ⅲ组以上); B、或者必须是2020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类)二组及以上或2020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工程专业)Ⅱ组及以上单位。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以市政资质报名的必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以园林绿化报名的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 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 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B、业绩要求:近4年(2016年2月28日(含)以来)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6、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经评委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最高限价下最低价中标方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20年2月28日8:30至2020年3月10日13:30自行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 http://www.jf.zjg.gov.cn/)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张家港分中心( http://www.szzyjy.com.cn/zjgsfzx/031006/zjgCity_jyxx.html)查看公告。 报名网址:冶金工业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117.81.232.30:8081/TPBidder/HuiYuanInfoMis2_ZJG/Pages/SSO/login.aspx),在此网址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 (2)投标申请人新开户,办理入库流程,详见:地址: http://221.224.56.20:8088/zjgjz/InfoDetail/?InfoID=ac2f3e82-9d84-43ef-b4a5-56ec3c60ee9f&CategoryNum=003005。 (3)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三天前随时查看网上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下午13:30。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冶金工业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3号(锦丰镇锦绣路与创业路交界处)。 开标地点为: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3号(锦丰镇锦绣路与创业路交界处) (2)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招标人名称: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联系人:侯波 电话:0512-58959131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国泰北路15号 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0512-58116115 13862265174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3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张家港建筑业网http://www.zjgjzy.gov.cn

2.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丰镇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侯波
联 系 人:
杨梅玉
电 话:
0512-58959131
电 话:
0512-5811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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