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YL-ZBCG-2020-010

三、采购人名称: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榆阳区兴达路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0912351862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02980802

传真:0912-354519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榆林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榆林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二期)建设项目重点涵盖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各工业园区,各重点乡镇(人口密集镇、经济发达镇、工业镇)以及榆林市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同时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扩充现有空气质量综合管控平台功能,接入自动监测站数据、雷达扫描数据、企业扬尘污染源监控数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数据、企业固定源排放口在线监控数据以及视频监控数据,并采用大数据技术,引进大气污染物扩散与空气质量状况模拟软件,按照空气质量变化规律和趋势,科学合理的分析和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变化,实现污染源监测的全覆盖和环境空气质量智能化监管。

项目用途: 榆林市空气质量监测

采购预算: 1289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当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公司负责人出具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公司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网页截图为准); 3)、投标供应商须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网页截图为准); 4)、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最多不超过两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02 08:30:00至2020-03-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商大厦B座18层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供应商须同时携带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24 08:3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0室

3、开标时间:2020-03-24 08:3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10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02980802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4、账 号:102807336850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03-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