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比价文件
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 钢索张力计
2. 数量 : 1 台
3. 到货周期 : 合同签订生效后 2 个月 ( 到货地点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部分 应价须知
一 、 要求
1. 应价方须承认比价文件的合理与合法性 , 遵守本次比价的程序和要求 , 履行比价文件中应价方的各项义务 。
2. 应价方对比价文件如有疑问 , 立即告知采购方 。
3. 应价文件正本一份 , 副本一份 , 每份应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 正本 ” 或 “ 副本 ” 字样 。
4. 应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应价方应将应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袋内密封 , 并在密封处加盖有效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5. 应价方应对应价文件进行逐页小签 。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比价无效 :
a. 应价文件未按规定密封者 ;
b. 应价文件未按照要求逐页小签的 ;
c. 应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d. 应价文件未按 “ 第四部分比价文件要求 ” 的内容和格式编制 , 或内容不全 、 字迹模糊难以辩认者 ;
e. 应价文件逾期送达者 ;
g. 比价文件中带 “*” 的指标为重要指标 , 偏离 1 项即导致作废 , 若不提供技术资料支持或技术资料无法支持的 , 可视为偏离 。 其他一般指标的每 1 项偏离 , 其评比价将在价格基础上增加 1%, 一般技术指标的偏离超过 3 项者 ( 不含 3 项 ) 将导致作废 ;
二 、 应价方告知
应价方在以往投标或应价活动中有以下行为 , 被采购方列入 “ 西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 的 , 其应价将被否决 :
第 1 条 应价方在招投标或应价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 、 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 , 经查实后 , 其将被列入 “ 西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 并在 3 年内不得参与西飞公司招投标和应价 :
(1) 在投标过程中非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 、 串标 、 围标 、 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 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
(2) 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 , 并对西飞公司招标 、 比价进度带来影响的 ;
(3) 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 , 在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 、 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
(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的 ;
(5) 非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 、 资质证书 、 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
(6) 标的产品交付后 , 出现两次以上验收测试不合格的 ;
(7) 向西飞公司有关人员馈赠任何礼品 , 价值未超过 200 元 , 情节较轻的行为 ;
(8) 拒不按我方有关要求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 ;
(9)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 、 法规或招标文件 、 比价文件相关规定的 , 情节较轻的行为 。
(10) 与西飞公司存在法律诉讼的情况 。
第 2 条 应价方在招投标或应价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 、 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 , 经查实后 , 其将被列入 “ 西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 并在 5 年内不得参与西飞公司招投标和应价 :
(1) 在投标 、 比价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存在挂靠 、 串标 、 围标 、 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 被挂靠公司一并纳入黑名单 );
(2) 联系人或参加开标活动人员为非正式员工 , 并对西飞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
(3) 中标后 , 非法转包 、 违约分包 、 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
(4) 合同履约过程中不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保函或相关凭证的 ;
(5) 合同履约过程中擅自变更 、 终止履约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业务的 ;
(6) 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 , 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给西飞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 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
(7) 严重违反投标 、 比价承诺或合同约定 , 提高价格 、 降低质量 、 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
(8) 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件 、 资质证书 、 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但承诺商务和技术部分可达到招标要求以骗取中标的虚假应标行为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
(9) 向西飞公司有关人员馈赠礼品 、 提供宴请等 , 价值 200 元以上不足 1000 元 , 情节较重的行为 ;
(10) 存在损害西飞公司利益行为的 ;
(11)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 、 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 , 情节较重的行为 。
第 3 条 应价方在招投标或应价过程及中标后合同签订 、 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的 , 经查实后 , 其将被列入 “ 西飞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 并被永久限制参与西飞公司招投标和应价 。
(1) 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 如对西飞公司从事招标 、 比价工作的各类相关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安排宴请 、 旅游 、 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 , 赠送礼品 、 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价值超过 1000 元以上 , 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 ( 租赁 )、 出借车辆 、 房产等大宗物品 ,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西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2) 被司法部门 、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
(3)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 、 法规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 , 情节严重的行为 。
三 、 资格文件
应价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供货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 作为应价文件的一部分 , 并对下面要求做出响应 :
1. 生产厂家简介及经营状况 。
2.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
3. 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 如应价方为代理公司 )。
4. 生产厂家对代理公司委托授权书 ( 如应价方为代理公司 )。
5. 资信证明 ( 见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
6.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 见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
7. 业绩证明材料 ( 三年来工程业绩 、 用户清单 、 所获荣誉 、 信誉奖励 )。
8. 生产厂家生产同类或类似产品的简要情况 、 用户的反馈或鉴定材料 。
9. 生产厂家设计 、 生产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 。
10. 主要软件或系统供货厂商的授权书 。
11. 应标设备的样本 、 设备附件及零备件清单 、 外购设备及仪器仪表样本等技术资料 。
四 、 日程安排
1. 比价文件发布时间 : 2020 年 03 月02 日
2. 应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0 年 03 月 12 日 10 点
3. 应价文件提交地点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111 栋技术改造室
4. 联系人 : 任玉智 电话 : 86845367 传真 : 86846031
联系人 : 夏肖男 电话 : 86846752
5. 监督电话 : 86845367
五 、 比价
1. 采购方将成立工作组将对应价文件进行商务 、 技术 、 价格 、 服务审查 。
2. 比价标准 : 按照比价文件进行评议 , 在满足各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基础上 , 采用最低价评价法 。
3. 应价方按采购方指定的时间 、 地点与采购方签订技术协议及合同 。 合同采用采购方标准合同 , 应价方应承诺可按此签订合同 。
第三部分 比价要求
一 、 技术要求
1. 项目的用途 : 该设备用于飞机大修及改装 、 排故中的钢索张力测量 。
2. 到货周期 :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 。
3. 技术要求 :
3.1 参数要求 :
*3.1.1 量程 :5-100lb。( 测量单位可选 :lb,Kg 或 10N)
*3.1.2 调零方式 : 开机自动调零 。
*3.1.3 连续工作时间 : 充电状态下不小于 8 小时 。
*3.1.4 测量精度 :2%FS。
*3.1.5 测量线径 :1/16、 3/32 、1/8、 5/32 英寸 。
*3.1.6 存储功能 : 能手动 / 自动存储 。
*3.1.7 供电方式 : 自带电池和外接电源 , 自带电池满足 6 小时以上供电使用 。
*3.1.8 使用温度范围 :10℃~40℃。
*3.1.9 重量小于等于 0.75 公斤 。
*3.1.10 外形尺寸 : 小于等于 210mm*86mm*35mm。
*3.1.11 测量头宽度 : 小于等于 90mm。
3.2 功能要求 :
3.2.1 显示屏 : 便于读数 、 可显示张力数值 、 电量情况及选择的线缆尺寸 。
3.2.2 LCD 屏幕更新率可调节 , 可以稳定清楚的读数 。
3.2.3 内含线径测量卡规 , 易于使用 , 可精确测量线径的线径规 。
3.2.4 可设定要求的张力范围 、 仪器能够自动调整校准 。
3.2.5 存储功能 : 能手动 / 自动存储 , 能存储和显示五个独立的力值和存储数据的平均值 。
3.2.6 配备 Φ2.5Φ3.5Φ4.5 钢索各一根 , 长度 2M。
3.2.7 储存数据可用于复查 、 翻看 。
3.3 校准要求 :
3.3.1 所有校准都符合国家标准 , 随货应包含由国家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校准证书 。3.3.2 符合国家计量标准 JJG455-2000。
3.4 安全专项条款
3.4.1 配备便携保护箱一个 : 坚固耐用 , 防震 , 便于外场携带 。
3.4.2 CE 认证符合重工业抗扰度标准 。
4. 提供资料的内容及份数 : ( 资料列表 )
序号 |
资料名称 |
份数 |
备注 |
1 |
产品合格证 |
3 份 (1 份原件 ) |
交货时提供 |
2 |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
3 份 |
交货时提供 |
3 |
培训材料并出具相关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 |
3 份 |
交货时提供 |
4 |
仪器验收大纲 |
3 份 |
交货时提供 |
5 |
装箱清单 |
1 份 |
交货时提供 |
6 |
产品维修保养方法 |
1 份 |
交货时提供 |
7 |
产品故障诊断与维修 |
1 份 |
交货时提供 |
8 |
校准规范 |
1 份 |
交货时提供 |
9 |
第三方校准证书 |
1 份 |
交货时提供 |
以上资料按上述要求提供纸质文档并提供电子光盘一份 。 电子光盘技术资料使用 PDF 格式 ; 技术资料要求齐全 、 清晰 、 图纸标题栏完整 。 要求 : 签署齐全 、 所有供货方编制的文件封面加盖供货方公章 、 装订方式为胶装 、 文件的目录和页码齐全等 。
6. 培训 :
承制方负责在西飞现场对用户进行设备使用 、 维护的免费培训 , 并使操作 、 维护人员具有
正确 、 独立操作设备及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 培训内容包括 :
1) 产品功能及使用方法 , 结构及性能特点 。
2) 产品使用操作及操作注意事项 。
7. 包装运输 : 按有关标准进行包装 , 并负责运送至西飞公司 。
8. 安装 、 调试 、 验收 :
8.1 承制方根据技术协议编制验收大纲 。
8.2 在用户现场安装调试完成 , 承制方提请验收 , 双方按验收大纲进行验收 。
8.3 承制方负责从设备运输至验收移交之前的存放 、 保管责任 。
9. 售后服务要求 :
9.1 质保期 :1 年 。
9.2 质保期内 , 供货方在接到用户故障信息后 , 应 24 小时内响应 ,3 日内到用户现场解决
问题 。
9.3 质保期内 , 关键部件损坏后 , 经维修更换 , 该部件重新计算保修期 。 出现较大故障 ,
维修停机时间超过二周以上 , 整机保修期相应的顺延 。
9.4 质保期后应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 产品出现故障时及时排除 , 用户只承担材料 、 成品费用 。
二 、 付款方式
1. 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 , 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 , 乙方按照 13% 税率开具合同总额的 100% 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甲方后 , 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0% 。
2. 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 10 %, 待设备设施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
第四部分 应价文件内容要求
一 、 需按 “ 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 要求提供 “ 报价一览表 ”、“ 分项报价表 ”、“ 技术条款响应表 ”、“ 技术资料清单 ”、“ 付款方式响应表 ”、“ 资信证明 ”、 “ 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 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 “ 应价方廉洁自律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 合同条款承诺书 ”、“ 项目质量 、 安全 、 环境 / 职业健康相关方承诺 ”。
二 、 需提供 “ 第二部分 应价须知 三 、 资格文件 ” 要求的文件
三 、 需提供应价产品描述
1. 应价方需对应价产品方案 、 功能 、 性能详细描述 。
2. 应价方需对产品关键部件性能指标予以说明 。
3. 应价方需对外购件的产地 、 订货号予以说明 。
4. 应价方需提供应价产品样本 。
第五部分 应价文件相关标准格式
( 一 ) 报价一览表
应价方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制造商 |
数量 |
总价 ( 含税 ) |
金额 ( 不含税 ) |
税率 |
税额 |
交货期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价税合计 ( 小写 ) |
|
|||||||||
价税合计 ( 大写 ) |
|
注 : 报价单位为元 。
应价方代表签字 : 日期 :
( 盖章 )
( 二 ) 分项报价表
应价方名称
设备明细报价 ( 元 )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金额 |
税率 |
税额 |
制造商 |
备注 |
1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价税合计 ( 小写 ) |
|
|||||||||
其他报价 ( 元 ) |
||||||||||
1 |
包装费 |
|
|
|
|
|
|
|
|
|
2 |
运输费 、 保险 |
|
|
|
|
|
|
|
|
|
3 |
安装 、 调试 、 检验 |
|
|
|
|
|
|
|
|
|
4 |
培训费 |
|
|
|
|
|
|
|
|
|
5 |
技术服务费 |
|
|
|
|
|
|
|
|
|
价税合计 ( 小写 ) |
|
|||||||||
价税总计 ( 小写 ) |
|
注 :
1、 分项报价不局限于以上内容 , 表中未列出内容请应价方一并表明列出 。
2、 如果分项报价与总价不一致 , 以总价为准 。
3、 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比价文件 。
4、 价税总计 应等于 “ 价格一览表 ” 中的 价税合计 。
应价方代表签字 : 日期 :
( 盖章 )
( 三 ) 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
比价文件条目号 |
比价文件要求 |
应价方响应情况 |
||
应价响应 |
有 / 无 偏离 |
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 标 “*” 的有 1 项不符合即为否决项 。 |
填报说明 :
1. 本表中的 “ 比价文件要求 ” 来自于比价文件第三部分 , 应价方须逐条对照填写 。
2.“ 应价响应 ” 栏中须逐条填报应价方对每项要求的具体响应情况 , 对于需要提供相关证书的填报项 , 应在该栏中填写相关证书名目 , 并在本表后附加相关证书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凡在本栏出现遗漏 、 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 , 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
3.“ 有 / 无偏离 ” 栏只需填有或无 , 填有的可以在其后 “ 偏离说明 ” 栏中说明理由 。
应价方代表签字 : 日期 :
( 四 ) 技术资料清单
序号 |
交付文件名称 |
交付文件中包含的内容 |
数量 |
说明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 |
|
|
|
|
注 : 应价人人依照比价文件要求 , 务必完整 、 准确并详细填写 , 与交付验收时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致 。
( 五 ) 付款方式响应表
序号 |
比价文件条目号 |
比价文件要求 |
应价方响应情况 |
||
应价响应 |
有 / 无 偏离 |
说明 |
|||
|
|
|
|
|
|
填报说明 :
1. 本表中的 “ 比价文件要求 ” 来自于比价文件第三部分 , 应价方须逐条对照填写 。
2.“ 应价响应 ” 栏中须填报应价方的响应情况 。 凡在本栏出现遗漏 、 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 , 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
3.“ 有 / 无偏离 ” 栏只需填有或无 , 填有的可以在其后 “ 偏离说明 ” 栏中说明理由 。
应价方代表签字 : 日期 :
( 六 ) 资信证明
应价方资信证明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要业务 往来情况 |
|
调查内容 |
主体资格合法性情况
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情况 :
运营状况分析 :
涉及重大诉讼 、 仲裁情况 :
|
履约资信 自我评价 |
我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附件内容均真实有效 。 |
应价方名称 ( 盖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 :
1. 需提供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 ( 基本信息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及经营状况 )、 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及上年度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
2.“ 调查内容 ” 栏中须填报应价方的天眼差与营业执照的一致性 , 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与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银行证明的一致性 , 简述公司人员构成 、 经营范围 、 行业地位等方面 , 并填写是否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并提供资料 。 凡在本栏出现遗漏 、 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 , 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
3.“ 履约资信自我评价 ” 栏需填写自我评价情况 , 并承诺填写内容及提供附件均真实有效 。
4. 本表中的 “ 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 应填写与甲方的历史合同往来 , 应价方应如实填写并提供资料 。
制造商资信证明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要业务 往来情况 |
|
调查内容 |
主体资格合法性情况
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情况 :
运营状况分析 :
涉及重大诉讼 、 仲裁情况 :
|
履约资信 自我评价 |
我单位承诺以上内容及附件内容属实 。 |
制造商名称 ( 盖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 :
1. 需提供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 ( 基本信息 、 司法风险 、 经营风险及经营状况 )、 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及上年度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
2.“ 调查内容 ” 栏中须填报应价方的天眼差与营业执照的一致性 , 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与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银行证明的一致性 , 简述公司人员构成 、 经营范围 、 行业地位等方面 , 并填写是否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并提供资料 。 凡在本栏出现遗漏 、 不填或完全复制需求说明 , 将会导致该应价不能通过评议 。
3.“ 履约资信自我评价 ” 栏需填写自我评价情况 , 并承诺填写内容及提供附件均真实有效 。
4. 本表中的 “ 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 应填写与甲方的历史合同往来 , 应价方应如实填写并提供资料 。
( 七 ) 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针对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 特委派 ( 姓名 ) 为该项目现场实施阶段负责人 , 负责在用户现场组织项目安装调试及交付等全过程工作 。 ( 姓名 ) 已知悉 项目质量 、 安全 、 环境 / 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承诺的所有内容并严格执行 , 同时承诺按约定周期保质保量完成 项目安装调试交付工作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 :
电话 ( 手机号 )
附 : 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 ( 盖章 )
法人 ( 签字 )
日期 :
注 : 负责人不限 1 人 , 可按专业等区别 , 但必须涵盖安装 、 调试到交付全过程 。
( 八 ) 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针对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 特委派 ( 姓名 ) 为该项目质保期阶段售后服务负责人 , 负责在用户现场对该项目进行质保期期间的售后服务工作 。 ( 姓名 ) 已知悉 项目质量 、 安全 、 环境 / 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承诺的所有内容并严格执行 , 同时承诺按招标技术服务要求及后续合同约定要求 , 保质保量完成质保期间的售后服务工作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 :
电话 ( 手机号 )
附 : 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 ( 盖章 )
法人 ( 签字 )
日期 :
注 : 负责人不限 1 人 , 可按专业等区别 , 但必须涵盖安装到交付全过程 。
若更换人员需书面提出申请经需方同意后 , 重新签订 。
( 九 ) 应价方廉洁自律承诺书
应价方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 违法 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 确保比价工作的公平 、 公正 、 公开 , 特向比价人郑重承诺 , 在参与 项目比价过程中严格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
1 .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以及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
2. 不以任何理由 、 任何形式向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 、 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提供宴请或馈赠礼金 、 购物卡 、 会员卡 、 电子礼卡 、 有价证券 、 贵重物品及好处费 、 感谢费等 。
3. 不以任何名义为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 、 朋友等利益相关人支付 、 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 。
4. 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亲戚 、 朋友等利益相关人参加健身 、 娱乐和旅游等活动 。
5. 不为比价人的业务部门 、 关联企业或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 、 交通工具 、 高档办公用品或为装修住房 、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 ( 境 ) 等提供方便 。
6. 不以贿赂之外的其他方式拉拢比价方相关工作人员 , 使其违背公平 、 公开 、 公正竞争原则 , 帮助实现中标目的 。
7. 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 , 不一对一洽谈业务 , 不 许诺事后给予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利益 。
8 . 如果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实现中标目的为 对价向应价方索取贿赂或谋求其他个人利益 , 应价方应拒绝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 , 或发现比价人相关工作人员向应价方透露商业秘密 , 一并向比价人监督部门举报 。 举报电话 :029-86846158
如果承诺人违背上述承诺并中标 , 承诺人自愿承担宣告中标无效 、 与比价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 比价人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 、 承诺人自身损失自己承担并赔偿比价人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及因此产生的刑事责任 。
承 诺 人 : ( 签字 )
承诺单位 : ( 盖章 )
年 月 日
注 : 本承诺书由应价方签字盖章后随比价文件一并提交 。
( 十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 , 现任我单位 职务 , 为法定代表人 , 特此证明 。
有效日期 : 签发日期 : 单位 : ( 盖章 )
附 : 代表人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经济性质 :
主营 ( 产 ):
兼营 ( 产 ):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
主营 ( 产 ):
兼营 ( 产 ):
说明 :1. 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 、 国家机关 、 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
2. 内容必须填写真实 、 清楚 , 涂改无效 , 不得转让 、 买卖 。
3. 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
( 十一 )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同志 , 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 、 技术协议及办理该项目相关事务代理人 , 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签名或盖章 ) :
有效期限 : 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
附 : 代理人性别 : 年龄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营业执照号码 : 经济性质 :
主营 ( 产 ):
兼营 ( 产 ):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
主营 ( 产 ):
兼营 ( 产 ):
说明 : 1. 委托书内容必须填写真实 、 清楚 , 涂改无效 。
2. 委托书不得转让 、 买卖 。
3. 将此委托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
( 十二 ) 标准合同
公开
设备设施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签订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买受人 ( 甲方 ):
出卖人 ( 乙方 ):
甲乙双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 , 遵循平等 、 自愿 、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就设备设施采购事宜协商一致 , 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
第二条 数量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2.1 数量 : ( 台 );
2.2 规格型号 : ;
2.3 制造厂家 : ;
2.4 随机附件 、 配套产品说明及技术资料要求等见技术协议 。
第三条 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1 主机 、 随机附件 、 配套产品及配件适用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协议 。
3.2 乙方对设备设施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3.2.1 除非甲方违反设备设施正常操作规程使用设备设施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该设备设施损坏 , 乙方必须在质保期 (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 内对该套设备设施及其配套产品 、 附件等的质量全面负责 ;
3.2.2 甲方对设备设施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期限 : 只要发生乙方应对设备设施及配套产品质量负责的事由 , 甲方在质保期内均可提出质量异议 , 乙方必须负责无偿修理或赔偿 , 无论双方之间是否办理设备设施移交验收手续 。
3.2.3 质保期 : 质保期 年 。 质保期是指乙方保证该设备设施不会出现质量缺陷或瑕疵并对已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的期间 , 从双方终验收合格办理完验收手续后计算 。
3.3 乙方设备设施及附件 、 配套产品 、 配件等必须具有生产检验合格证 , 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或目的 。
3.4 设备设施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 标准具体见技术协议 。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设备设施总价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元 ) |
总价 ( 元 ) |
金额 ( 元 ) |
税率 |
税额 ( 元 ) |
( 含税 ) |
( 含税 ) |
( 不含税 ) |
|||||
|
|
|
|
|
|
|
|
价税合计 ( 小写 ) |
|
||||||
价税合计 ( 大写 ) |
|
||||||
备注 :1. 合同履约期间若遇国家税率调整时必须执行国家税率调整政策的要求 , 以金额 ( 不含税 ) 的价格按新税率重新计算合同总价 。 2. 金额及税额以实际开具增值税发票为准 。 |
4.2 价款支付 :
4.2.1 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 , 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乙方开具税率为 13% 的合同总价增值税专用发票移交甲方后 , 支付合同总价的 90 %, 即 万元 ;
4.2.2 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 10 %, 即 万元 , 待设备设施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运行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
4.3. 付款期限 :
4.3.1 验收款支付时间约定 : 当月日历 20 号前完成节点要求的次月支付 , 当月日历 20 号 ( 含 20 号 ) 后完成节点要求的第三个月支付 , 支付时间为每个月月底 。
4.3.2 质保金支付时间约定 : 质保到期 , 办理完质保金支付手续后次月月底支付 。
第五条 设备设施送达
5.1 送达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内 。
5.2 送达地点 : 甲方现场 。
5.3 送达方式 : 乙方免费运输并交付给甲方 , 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 ; 运输过程中的运费 、 财产保险费 、 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 设备设施到达甲方现场的卸车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
5.4 包装 : 乙方应免费提供设备设施运至合同规定的送达地点所需要的包装 , 以防止设备设施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 包装费由乙方承担 。 这类包装应采取国家或专业标准 , 包括防潮 、 防晒 、 防锈 、 防腐蚀 、 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措施 , 保证设备设施能够经受多次搬运 、 装卸及长途运输 。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 , 造成设备设施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 , 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
5.5 设备设施送达指定地点进厂联系人 : 电话 : 。
第六条 设备设施安装 、 调试 、 终验收
6.1 安装调试要求 :
6.1.1 安装调试期限 : 自设备设施送达甲方现场之日起 内完成终验收 。
6.1.2 乙方安调人员进厂 : 自设备设施送达甲方现场之日起 个日历天以内 。
6.1.3 安装与调试 : 乙方负责设备设施的安装 , 并负责调试及对甲方进行培训 , 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
6.1.4 乙方需在项目验收安装调试完成后按照项目 资料清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验收资料 , 如不能按约定提供的验收资料 , 甲方将按照违约条款追究合同对方违约责任 , 并拒绝支付验收进度款项 。
6.2 终验收 : 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 。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
乙方交付的设备设施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 。 设备设施的所有权自双方办理终验收手续后 , 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
第八条 知识产权
8.1 乙方应保证 , 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知识产权 , 甲方不会因使用而遭受任何受侵犯专利权 、 商标权 、 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
8.2 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存在前条知识产权瑕疵或纠纷的 , 乙方须与第三方沟通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 如果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任何部分 , 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 , 其使用被予以限制 , 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 , 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的某一部分的权利 , 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设备设施更换 。
第九条 保证及服务
9.1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设备设施是全新 、 未使用过的 , 并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的质量 、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设施经正确安装 、 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 在正常寿命周期内 , 乙方应对由于设计 、 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
9.2 在质保期内乙方服务应及时有效 , 在接到用户维修请求后应能在 小时内给予快速响应 , 小时内赶到现场 , 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
9.3 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没有在 9.2 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维修 、 更换以弥补缺陷 , 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 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 在质保期内 , 关键部件损坏 , 经维修更换后 , 该部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 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停机超过 7 天 , 质保期应相应顺延 , 累计停机超 50 天质保期按停机时间 2 倍顺延 。
9.4 乙方对所供应设备设施的设计 、 工艺 、 制造 、 装配的质量负责 , 严控材料 、 成品等质量 , 并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责任 。
第十条 提出异议的期间和处理异议的办法
10.1 甲方在终验收中如发现设备设施的产品品种 、 型号 、 规格 、 使用性能及制造商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 , 应在 20 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 异议处理期间 ,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
10.2 乙方均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10 个日历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并组织处理 , 否则 , 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乙方违约责任
11.1.1 乙方设备设施逾期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的 ( 按 5.1 条送达期限 ), 应按该设备设施总价为依据计算 , 向甲方偿付每 7 天 1% 的逾期违约金 , 不足 7 天按 7 天计算 , 直至设备设施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为止 ; 乙方逾期交付设备设施的 ( 按 6.1.1 条安装调试期限 ), 应按该设备设施总价为依据计算 , 向甲方偿付每 7 天 1% 的逾期违约金 , 不足 7 天按 7 天计算 , 直至交付设备设施为止 。 逾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0%。
11.1.2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设备设施送达时间 3 个月 ,( 按 5.1 条送达期限 ) 仍不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的产品时 , 视为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 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年贷款利率计算应支付的利息 , 以及承担甲方为此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基础 、 动力配套等全部费用 , 同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 15% 的逾期违约金 。
11.1.3 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设备设施交付时间 6 个月 ( 含因技术资料未通过验收造成的拖期 ),( 按 5.1 条送达期限及 6.1.1 条安装调试期限 ) 甲方可以要求退货 , 并解除合同 。 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 , 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年贷款利率计算应支付的利息 , 以及承担甲方为此设备设施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基础 、 动力配套 、 装卸 、 搬运及配合安装等全部费用 , 另外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 20% 逾期违约金 。
11.1.4 乙方所交付设备设施的品种 、 型号 、 规格 、 质量及制造商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且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 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 , 并承担因修理 、 调换或退货而发生的实际费用 , 同时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 。
11.1.5 乙方超数量到货或所到货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技术协议要求 , 甲方有权拒收 ;
11.1.6 乙方提前交付设备设施甲方同意接收的 , 甲方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
11.2 甲方违约责任
11.2.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擅自退货 , 应向乙方赔偿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
11.2.2 无乙方责任逾期付款的 , 甲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计算 , 每 7 天支付 1% 的违约金 , 不足 7 天按 7 天计算 , 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5%。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 、 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 , 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事由 , 并应在 30 天内提供书面证明 , 请求对方允许延期履行 、 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 , 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 先由甲 、 乙双方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 , 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四条生效方式及其他
14.1 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
14.2 本合同附件 、 通知 、 技术协议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 、 乙双方均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 , 合同终止 。 在合同有效期内 , 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
14.3 保密 : 双方对在合同履行中所知晓的技术参数 、 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 乙方在甲方厂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保密管理规定 。
14.4 安全规定 : 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 , 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
14.5 安全 、 环保 、 保密要求
14.5.1 乙方应自觉遵守 、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 环境保护和保密的各项法律法规 , 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 、 环境保护和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 加强自身安全生产 、 环境保护和保密管理 , 履行自身的安全 、 环保 、 保密责任 。
14.5.2 乙方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或产品满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生产制造 、 安装 、 经营 、 运输等相关资质 , 乙方必须对本单位所有进入甲方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 、 环保 、 保密教育和培训 , 正确穿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 并经甲方审核备案 ;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按相应国家要求进行职业病体检 。
14.5.3 乙方必须确保本单位进入甲方现场的车辆 、 工装 、 设备 、 工具等是符合相应安全 、 环保要求的 ; 进厂车辆 、 人员按甲方指定路线 、 区域行驶 、 工作 , 不得擅自更改路线 、 随意停车 , 不得在工作区域闲逛 。
14.5.4 未经允许 , 不得擅自动用甲方设备 、 设施 , 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
14.5.5 乙方与甲方或第三方如在工作现场内交叉作业 , 乙方必须通报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 , 并确保甲方或第三方人员 、 设备设施的安全 , 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监督 、 协调工作 。
14.5.6 乙方必须对相关主管部门或甲方通报的存在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 , 及时将整改情况通报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 。
14.5.7 乙方在发生安全 、 环保事故后 , 应立即组织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 , 制定防范措施 , 严格执行 “ 四不放过 ”, 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甲方 。
14.5.8 乙方发现非本单位原因导致的且可能对本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违章行为和危险隐患 , 应立即通报甲方进行协调处理 。
14.5.9 合同履行过程必须的临时用电 、 动火 、 有限空间 、 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提前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和现场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 经审批同意备案后 , 方可进行 。
14.5.10 乙方应根据作业特性制订应急预案 ,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 、 物资 , 避免发生生产安全 、 环境污染事故 。
14.5.1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保密管理规定 , 不得在厂区内拍照 、 摄像 , 不询问 、 打听甲方有关涉密信息 , 不得随意传播 、 散布在厂区内的所闻所见 , 不得擅自进入涉密区域 , 不允许在公共区域逗留 。
14.5.12 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专人管理 , 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 未经甲方允许 , 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 、 泄露或复制 。
14.5.13 对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 并按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对违法行为 , 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
14.5.14 对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 、 环保 、 保密事故 , 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
14.6 本合同正本一式伍份 , 甲方肆份 , 乙方壹份 ,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 ( 章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 章 ):
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何胜强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29420598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经办人 :
电 话 :029-86844574 电 话 :
传 真 :029-86846031 传 真 :
邮政编码 :710089 邮政编码 :
开户名称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阎良区支行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联行号 :105791000555 开户银行联行号 :
银行账号 :61001705103050001753 银行账号 :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十三 ) 合同条款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悉采购方的标准合同 , 特别是违约责任 。
我单位承诺 , 可按此合同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 并接受采购方对此标准合同的修订 。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 盖章 )
( 十四 ) 项目质量 、 安全 、 环境 / 职业健康相关方承诺
项目质量 、 安全 、 环境 / 职业健康相关方承诺
针对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 在产品设计 、 采购 、 制造 、 装配 、 安装调试环节严格按照国家质量 、 安全及环境 / 职业健康等相关标准及需方要求实施 , 在需方现场实施过程中 , 遵守需方安全 、 环保 、 保密有关制度和要求并接受监督管理 , 防止发生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 失泄密事故 。 针对该项目从合同签约开始全寿命周期 , 特承诺如下 :
1. 对于本次招标所做出的实质响应均真实可靠 , 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 、 安全 、 环境 / 职业健康标准及规定 , 符合需方所提的具体要求 , 满足需方连续稳定科研生产需求 。 一旦签约在设计 、 采购 、 制造 、 装配及检验等各个环节 , 均严把质量 、 安全关 , 全过程把控 , 交付用户满意产品 。
2. 自觉遵守 、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 环境保护 、 安全保密的各项法律法规 , 并服从需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 、 环境保护 、 安全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 进入需方科研生产区内禁止擅自拍照 , 加强自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及安全保密管理 , 履行自身的安全 、 环保 、 保密责任 。
3. 对本公司所有进入项目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 、 环保 、 保密教育和培训 , 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并接受需方审核检查 。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必须按相应国家要求进行职业病体检 。
4. 本公司进入项目现场的车辆 、 工装 、 设备 、 工具等符合相应安全 、 环保要求 。
5. 在现场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可靠的临时储存场所或箱 、 柜 。 作业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存放在需方指定或认可的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或容器内 , 不随意堆放 、 丢弃 , 且不将非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混放 。 实施过程产生的废水进行妥善处理 , 达标后排入污水管道 。
6. 若与需方或第三方在项目现场内交叉作业 , 我公司会立即通报需方 , 并确保需方或第三方人员 、 设备的安全 , 我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 协调工作 。
7. 对该项目主管部门或需方通报的存在问题 , 我公司立即进行纠正和整改 , 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
8. 在发生安全 、 环保事故后 , 我公司会立即组织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理 , 制定防范措施 , 严格执行 “ 四不放过 ”, 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需方项目主管部门 。
9. 若发现非本公司原因导致的且可能对本公司人员造成伤害的违章行为和危险隐患 , 会立即通报需方进行协调处理 。
10. 现场实施过程必须的临时用电 、 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会提前向需方和现场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 经审批同意后 , 方可进行 。
11. 根据作业特性制订应急预案 ,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 、 物资 , 避免发生生产安全 、 环境污染事故 。
12. 对我公司所供应设备设施的设计 、 工艺 、 制造 、 装配的质量终身负责 , 严控材料 、 成品等质量 , 并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
13. 因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 、 环境事故或事件 、 失泄密事件 , 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需方损失 。
14. 违反需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 按需方相关规定 , 接受相应处罚 。
承诺人 ( 应价方 ):
公司 ( 盖章 )
法人 ( 签字 )
日期 :
承诺人 ( 制造商 ):
公司 ( 盖章 )
法人 ( 签字 )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