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2020-03-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2020BFQFZ00048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暂缓公告(二)

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FZ00048)暂缓公告如下:

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暂缓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注: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2020BFQFZ00048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重新启动公告

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020BFQFZ00048)重新启动公告如下:

一、延期公告:

1、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原为2020年2月5日17:30,现变更为2020年3月10日17:30;

2、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原为2020年2月6日17:30,现变更为2020年3月11日17:30;

3、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20年2月14日11:00,现变更为2020年3月18日10:00;

4、本项目开标地点现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7号开标室。

二、答疑公告:

1、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 二、规范性中(一)数据定义规范的评分标准要求?

答:评判投标供应商在医疗信息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的规范性,需要提供开发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文档,如数据定义规范等。技术文档资料的完备性可以证明该企业在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上开发管理的规范性,通过对技术文档的内容完善程度进行评分,能够很好的判别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的规范性。此项评分标准未以任何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故该条款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 二、规范性中(二)数据流图规范的评分标准要求?

答:评判投标供应商在医疗信息系统软件开发过程中的规范性,需要提供开发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文档,如数据流图规范等。技术文档资料的完备性可以证明该企业在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上开发管理的规范性,通过对技术文档的内容完善程度进行评分,能够很好的判别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的规范性。此项评分标准未以任何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故该条款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资质第3条要求?

答:经采购人查询ITSS官方网站查询,具有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且成熟度达一级的公司有28家,成熟度达二级的公司有447家。成熟度达一级的公司中,包含多家从事医疗信息化建设的公司。故该条款不具有限制性,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绩第2条要求?

答:本次招标以六家公立医院智慧医院建设为主,不需要同时具备医院和区域信息互联互通业绩,医院和区域信息互联互通业绩提供其一即可,故该条款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请问是否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变更公告:

1、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自主创新产品中投标供应商的医疗信息系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自主创新产品证书的得1分的要求。

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中(四)虚拟社区交流模块:具有虚拟社区交流模块的业务系统,得1分。(以上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的要求。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中(三)重要医疗信息关联与推荐:具有实现基于大数据的疾病模式分析、实现医疗专家个性化推荐、实现患者个性化治疗方案制定的技术。上述技术每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3分。(以上每项技术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4、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中(六)智慧支持模块:具有影像及病变智能识别、人工智能智能问诊、智能内镜诊断系统、居民健康医疗信息智能采集的业务系统。以上功能每满足一项得0.5分,满分2分。(以上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中原为(一)医疗管理模块:具有同时支持门诊、急诊、住院、重症监护、手术麻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及体检的业务系统,得2分。(以上每项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同一家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一)医疗管理模块:具有同时支持门诊、急诊、住院、重症监护、手术麻醉、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及体检的业务系统,得4分。(以上每项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中原为(二)医院运营管理模块:具有同时支持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成本管理、物资管理、药库管理、采购管理及高值耗材管理的业务系统,得2分。(以上每项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同一家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二)医院运营管理模块:具有同时支持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成本管理、物资管理、药库管理、采购管理及高值耗材管理的业务系统,得4分。(以上每项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7、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中原为(三)重大疾病、传染病管理模块:具有同时支持重大疾病筛查诊断和传染病病情监控的业务系统,得1分。(以上每项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同一家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现变更为(三)重大疾病、传染病管理模块:具有同时支持重大疾病筛查诊断和传染病病情监控的业务系统,得1分。(以上每项功能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三甲医院实际使用系统的界面截图和技术文档扫描件。其中界面截图需加盖该医院的公章并提供该医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8、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务系统开发能力中原为(一)移动应用支持:1、具有移动端预约、挂号、缴费及查询功能,得2分;2、具有移动查房和移动护理系统,得2分。;

现变更为(一)移动应用支持:1、具有移动端预约、挂号、缴费及查询功能,得4分;2、具有移动查房和移动护理系统,得3分。。

9、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评分细则中一、功能符合性分值范围原为 0-10分,现变更为0-11分。

10、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备注: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图片]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

附件: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2020BFQFZ00048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暂缓公告.doc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蚌埠市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原项目编号:2020BFQFZ00048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延期公告(2020BFQFZ0004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