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 判 采 购 公 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 .项目名称:合肥车辆段2020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合肥地区)谈判采购项目
2 .项目内容:
标段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合肥车辆段2020年度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合肥地区)项目 |
|
人 |
213 |
3 . 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 :(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 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 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 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 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05609168,传真:0551-62125048。
3.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时间:合肥车辆段技术科、报名结束后统一发放。
4. 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陈科,电话(手机):15256065771
5. 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前审方式。
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时将相关资质传真到报名联系人处。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 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 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材料科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编制谈判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谈判文件,将取消谈判资格
1 、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文件;
2 、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文件;
3 、每页内容未盖公司章的文件;
4 、须签字或盖章的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文件;
5 、参加谈判的不同承揽商的法人或被委托人有相互关联的文件;
6 、不同承揽商的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文件;
7 、谈判承揽商注册超过一年而无财务报表的文件;
8 、未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的文件。
九、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 、 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的将禁止一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2 、 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采购行为的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禁止二年参加我段谈判采购市场;
3 、造成直接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禁止二年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4 、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已确定为承揽商的而放弃承揽业务的终身禁止参加我段的谈判采购市场。
十、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十一、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姓名)钱如业
手机:13505609168
办公室(传真):0551-62125048
附表1:
合肥车辆段 2020 年度特种作业 人员取证、复证培训(合肥地区)
技
术
规
格
书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二0二0年一月
第一标段: 合肥车辆段 2020 年度特种作业 人员取证、复证培训(合肥地区)
一、技术性能指标 |
一、特种作业证种类 1. 安监局:高压电工操作、低压电工操作、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危化品操作证( 16 项)、煤气化作业、安全管理人员等; 2. 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起重机械指挥、桥门式起重机司机、叉车司机、观光车、牵引车、电梯司机、场内机动车辆维修、起重机械维修等; 二、培训人数 培训人数见附表,实际培训人数会根据岗位需求及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调整。 三、培训时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培训地点:合肥 五、培训内容 1. 所取特种作业证的专业理论知识项目; 2. 所取特种作业证的专业实操演练理论知识; 3. 所取特种作业证的专业安全理论知识。 六、考试周期及补考 1. 安监局:每半个月组织一次培训、考试; 2. 质监局:每月组织二次培训、考试; 3. 参考人员如第一次考试未通过,提供一次补考机会; 七、投标人文件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 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学校。具有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证明 1. 报价人应提供办学许可证、民政局颁发的三证合一的登记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有安监局正式文件批准的甲级资质安全培训学校的批文(最高资质,培训范围全覆盖)。 3. 有质监局颁发的正式文件批准的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学校的批文。 4. 教师具备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书(安全培训教师证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
二、质量性能指标 |
一、培训目标 1. 通过培训,使参培员工掌握此种作业的理论和操作技能并取得相关证书;培训通过率达到 75% 以上。 2. 增强员工在日常工作的安全意识; 3. 提高员工的职业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培训要求 (一)培训方案 1. 提供理论及实操的专业培训基地;取证、复证培训频率为次 / 半月。 2. 须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和培训需求制定完整的培训方案,并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 (二)师资要求 1. 特种作业培训课程讲师要求具有此项特种作业职业资格,独立开展过十次以上的专业课程培训。 (三)培训组织 1. 投标人安排 1-2 人专门负责培训项目管理工作; 2. 投标人须安排不少于 2 人专职负责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 3. 培训期间,投标人须对培训人员日常学习进行记录、考核,并及时向我单位反馈。 (四)后勤保障 1. 负责提供理论及实操训练场地; 2. 负责提供培训教材、课件等资料以及题库; (五)安全管理 1. 须开展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教育,并对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安全负责; 2. 在培训过程中,须保证学员人身安全和生活场所卫生条件; 3. 积极配合我单位组织开展培训满意度调查,根据培训目标和培训方案,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
三、售后服务要求 |
一、服务要求 1. 服务期限:持续至 2020 年 12 月底取证全部完成。 2. 取证周期:中标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中要求周期,开展特种作业证取证工作,因采购人原因,需更改培训周期的,需与中标人协商,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合理安排培训周期。 二、违约责任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致使采购人不能正常开展特种作业取证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整改通知书,中标人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在 24 小时内作出整改并将整改意见书面反馈采购人。整改通知书累计发出 2 次,取消中标人参与 2020 年度特种作业证取证资格。 |
四、付款方式及其他 |
一、付款方式:采取段规定支付方式()。 二、其他要求:本项目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干,含人工费、税费、培训费(含理论及实操)、教材费、资料印制费、报名费、考试费、交通补助费等费用。清单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不因培训人员数量调整而变化,最终费用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培训人数结算。 |
附件:
序号 |
证 件 项 目 |
发证部门 |
人数 |
取、 复 证频率 |
综 合 报 价 ( 单 价 ) |
合计 |
总计 |
|||
1 |
电工操作证 复证 |
安监局 |
58 |
次/半月 |
||||||
电工操作证 取证 |
6 |
次/半月 |
||||||||
溶化焊接与热切割 复证 |
16 |
次/半月 |
||||||||
溶化焊接与热切割 取证 |
4 |
次/半月 |
||||||||
2 |
登高作业2项(IC)(安监局) |
次/半月 |
||||||||
3 |
制冷与空调2项(IC)(安监局) |
次/半月 |
||||||||
5 |
危化品操作证 |
次/半月 |
||||||||
6 |
安全管理人员证书 |
次/半月 |
||||||||
7 |
煤气化操作证 |
次/半月 |
||||||||
8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复证 (质监局) |
质监局 |
3 |
次/月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 取证 (质监局) |
1 |
次/月 |
||||||||
9 |
锅炉作业(G1\G2\G3) 复证 (质监局) |
1 |
次/月 |
|||||||
锅炉作业(G1\G2\G3) 取证 (质监局) |
1 |
次/月 |
||||||||
10 |
起重机作业Q1 和 Q2 复证 (质监局) |
19 |
次/月 |
|||||||
起重机作业Q1 和 Q2 取证 (质监局) |
4 |
次/月 |
||||||||
11 |
电梯作业 复证 (质监局) |
1 |
次/月 |
|||||||
电梯作业 取证 (质监局) |
||||||||||
1 |
次/月 |
|||||||||
12 |
水处理 复证 (质监局) |
1 |
次/月 |
|||||||
水处理 取证 (质监局) |
1 |
次/月 |
||||||||
13 |
叉车司机N1 复证 (质监局) |
37 |
次/月 |
|||||||
叉车司机N1 取证 (质监局) |
7 |
次/月 |
||||||||
14 |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 复证 (质监局) |
31 |
次/月 |
|||||||
6 |
次/月 |
|||||||||
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N2 取证 (质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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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压力容器作业 复证 (质监局) |
12 |
次/月 |
|||||||
压力容器作业 取证 (质监局) |
1 |
次/月 |
||||||||
16 |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复证 |
1 |
次/月 |
|||||||
压力管道巡检维护 取证 |
1 |
次/月 |
||||||||
特种作业证取证、 复证 费用合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