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ZRQ2019-WZ-G-077
一、将招标文件P63页中:
5、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办法: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确定企业性质,如投标响应单位(或生产企业)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或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响应单位(或生产企业)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或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现更改为:
5、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办法: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确定企业性质,如投标响应单位(或生产企业)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或货物的,根据苏财购【2020】14号文件的通知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如投标响应单位(或生产企业)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或货物的,根据苏财购【2020】14号文件的通知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二、招标文件中:
投标时间:2020年2月5日10:00-10: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5日10: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2月5日10:30整(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更改为:
投标时间:2020年4月2日9:00-9:3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日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日9:30整(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公告为SZRQ2019-WZ-G-077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