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第一批)公告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行政区域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18日 10:09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31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2-5730053 | ||
采购单位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云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2-57300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云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2-5730053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第一批)公告
各相关供应商:
为适应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大理州财政局建设 ldquo="ldquo"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rdquo="rdquo" 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拟建立全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的需要,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从2020年3月4日起至2020年3月24日公开征集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卖场适用范围
(一)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
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是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该平台为全国性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立的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为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县预算单位可以通过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根据财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实施采购。同时,“政采云”电子卖场实行全州一张网,本县辖区内的供应商可就近就便到本县集采机构进行申报,入围后可参与大理州州级及各县市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不需多点申报。
(二)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
第一类:数码产品(数字照相机等)
第二类:办公设备(含服务器、电脑、路由器、交换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等集采目录中的办公设备)
第三类:空调/机房精密空调
第四类:办公家具(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
第五类: LED显示屏
第六类: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套件
第七类:其他货物与设备(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其他货物与设备)
注:各相关供应商可在上述七类目录中选择其中一类或多类进行承诺。
二、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电子卖场供货能力、物流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注册信息,经审核后,成为州、县(市)级电子卖场供应商,参加电子卖场政府采购活动。
(二)除普通供应商以外,供应商还可以是拥有独立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电商)。电商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 ERP 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能与“政采云”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电商应当在承诺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电子卖场供应商应当及时完成商品上架及服务、库存、价格等相关信息的录入、更新维护等工作,或通过电商平台对接政采云平台实现相关数据同步更新。
(四)供应商信息注册、商品上架等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通知规定和政采云平台技术规范,确保电子卖场供应商注册和商品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可比。
(五)供应商必须是通过“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的“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在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必须向“集采机构”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电子卖场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六)具有较强的本地供货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
(七)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商品质保期内5天8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天24小时电话支持,1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入围。
三、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承诺遵守《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第一批)》(参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和“政采云”平台交易规则及管理规范,并按时向“集采机构”提交纸质承诺文件。经“集采机构”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即入围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
四、供应商注册及承诺入围
(一)注册入库
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提交“集采机构”审核后,方可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网上超市商品发布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二)书面承诺
供应商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后,应向“集采机构”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电子卖场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3:《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三)商品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货物。
(四)价格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供应商以电子卖场商品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价格)/ 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
(五)递交承诺文件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供应商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者,请自行下载附件编制承诺文件。
供应商应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将承诺文件密封于纸袋后送交到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股。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或未按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密封要求:
(1)密封袋表面需有:“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第一批)承诺文件”字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2)密封袋封口处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或密封章。
五、入围方式和协议签订
(一)入围采用专家审核通过及公示制,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效承诺供应商,经专家审核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入围。
(二)入围供应商应按入围承诺及本公告要求,与“集采机构”签订《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除入围供应商因违规、违约被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等情形外,入围协议书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管理部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六、履约监督及违约罚则
“集采机构”定期和不定期联合对商品进行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电子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属实的,根据违规情节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全网下架,直至取消其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并在后续电子卖场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由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电子卖场采购订单或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警告后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电子卖场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公告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电子卖场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七、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云南云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 (政府采购服务窗口),联系人:董福岗,联系电话:0872-5730053。
(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云龙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蒋晓云,联系电话:0872-5521750。
(三)“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
政采云有限公司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通过以下服务渠道向“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在线咨询(智能采宝):
(1)手机端: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政采云平台”,点击“关于我们-智能客服”;
(2)帮助中心(常见问题):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
(3)自助留言(问题反馈):https://customer.zcygov.cn/feedback
(4)客服热线:400 881 7190。
(5)大理州政采云供应商钉钉群,群号 : 11777763 。意向参与入围的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应用程序:钉钉(提供PC版,Web版和手机版),搜索群号申请加入群,请在申通时备注公司全称+实名。
八、供应商具体操作
请供应商自行到大理州政采云供应商钉钉群内下载操作手册。
九、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事项的解释权均属于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附件(见上传附件,请自行下载)
附件1:云龙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第一批);
附件2:网上超市商品发布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附件3: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附件4:入围流程及常见问题。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3月3日
大理州财政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