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

2020-03-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

原项目编号:2019AFCZ4452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7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19AFCZ4452-2

第一部分:变更部分内容

1.本标段为小五金采购。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函”新增第18项内容,现变更为:

投标函

致: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 ”的第 2019AFCZ4452-2 号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提交规定形式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质保等工作)的最终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承诺若中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地化服务。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0.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11.我方承诺:我方所投所有产品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参数作为招标人进行验收的依据,若我方所供货物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我方无条件整改至合格为止。如果我方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12.我方承诺,我方所供配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相应质量标准的合格正品,如发生供给不合格品的情况,招标方有权按我方所供产品货值的十倍价值向我方索赔。如因投标方所供的不合格品给招标方造成损失,一切后果均由我方承担。若招标方发现我方提供不合格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型号规格、非正品、不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价格与合同不符或拒绝供货的情况招标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13.我方承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编码,无条件印制成含有编码、条形码、品名、型号的标贴在所供的每件商品上,无标贴的货物招标人有权不予验收。

14.我方承诺若为代理商,中标后在供货期间提供上游进货进项发票供招标人查证。

15.我方承诺,中标后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有专业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回访。

16.我方承诺,满足招标人铺货模式供货要求,我方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后将货物送至指定仓库,仓库完成铺货验收后进行使用,每月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铺货数量应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首次铺货量不低于该场前1个月的使用量,并有充足的货物储备,我方接到招标人供货要求后48个小时内必须供货到位,并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题,超时供货或超时无法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题的招标方扣罚履约保证金5%,出现3次或7个工作日内无法供货或无法解决损坏件存在的问题情况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扣罚全部保证金。合同期满我方及时收回未使用的产品(配件),合同期满三个月后,视为我方放弃未使用的产品(配件),招标人有权处置未使用的产品(配件)。

17.我方承诺,我方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卸载至指定位置,我方在招标人场内必须服从合肥公交集团场区安全管理,我方在招标人场区内从事搬运、车辆行驶等全部作业活动所产生的安全事故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18.我方承诺若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配套证明文件原件;③投标业绩合同原件、发票原件、业绩证明原件;④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检测报告,如有)】供业主审核。招标人有权在税务部门网站验证发票真伪,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业绩进行调查验证。如我方在合同签订前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存在造假行为,招标人有权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处理。

1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0200320.docx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

原项目编号:2019AFCZ4452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7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19AFCZ4452-2

第一部分:答疑部分

1.“招标采购需求清单标明了参考年用量和单价,请问:此单价是否为控制单价(及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单价)?如是这样,则按参考年用量和单价计算所得的总价为15.11165万元,但招标公告规定的项目概算为31万元,所以,控制单价是否应该调整,调整到总价为31万?”

答:由于项目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故项目概算是31万元。

2.“招标采购需求清单第4-9项,规格一栏里数据后后面加引号是什么意思?”

4

9992170117

水箱卡子

1.75''

提供的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装使用性能,并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3000.00

1.60

5

9992170130

水箱卡子

3''

提供的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装使用性能,并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2000.00

4.00

6

9992170110

水箱卡子

1''

提供的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装使用性能,并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2000.00

1.50

7

9992170125

水箱卡子

2.5''

提供的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装使用性能,并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2000.00

2.50

8

9992170120

水箱卡子

2''

提供的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装使用性能,并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500.00

2.50

9

9992170107

水箱卡子

0.75''

提供的产品满足公交车型安装使用性能,并符合厂家技术要求

1000.00

1.40

答:“''”表示吋的意思,吋为单位;如“1.75''”代表1.75吋。

3.“招标采购需求清单第101项:黄铜圆焊条,规格为:无,请明确规格。”

答:黄铜圆焊条规格为3MM*500MM。

4.“招标采购需求清单中的圆机螺丝、水箱卡子、平机螺丝、内六角螺丝、六角螺丝、沉头自攻螺钉、平垫圈、弹簧垫圈、各种螺母等都分别是什么材质?”

答:材质分别为圆机螺丝、平机螺丝---08A;内六角螺丝、六角螺丝、螺母---35钢;沉头自功螺丝--22A;弹垫圈---65Mn;平垫圈---SPCCQ235;水箱卡子(铁皮卡箍)---铁皮。

第二部分:变更部分

1.“招标采购需求清单第34项:内六角螺丝(10MM),规格为16*80。

现将规格“16*80”变更为“10*80”。

2.招标需求中清单单价需变更内容为:

清单第34项,六角螺丝16*80,单价由“2.4元”修改为“2400元”。

清单第66项,六角螺丝16*80,单价由“3240元”修改为“4000元”。

清单第68项,六角螺丝16*80,单价由“4000元”修改为“3240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0年3月3日

附件:

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招标文件补疑.docx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

原项目编号:2019AFCZ4452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7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项目启动公告

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申请,并经合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项目(项目编号:2019AFCZ4452-2)启动公告内容如下:

1、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2020年02月06日下午17:30”现顺延为“2020年03月19日下午17:30”;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答疑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2日17:30”现延期至“2020年03月15日17:30”;

3、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10:30”现延期至“2020年03月24日10:00”;

4、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保持不变;

5、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6、因本项目处于疫情期间开标,根据合公中心﹝2020﹞3号中“(一)经批准交易的项目开评标活动应当采取全流程互联网交易。投标人原则上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要求,投标人无需现场递交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

7、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3795;66223831

2020年03月02日

附件:

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项目-启动公告.doc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

原项目编号:2019AFCZ4452

原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7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本项目暂停开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合肥公交集团车用配件采购第8包2标段项目-暂停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