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动物防疫物资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0-03-2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动物防疫物资项目
品目

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疫苗,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兽医设备,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诊断制品,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血清制品,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血清制品,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诊断制品,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血清制品,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血清制品,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血清制品,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诊断制品,货物/医药品/兽用药品/兽用诊断制品

采购单位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盐池县 公告时间 2020年03月26日 15:12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3月13日 更正日期 2020年03月2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芹
项目联系电话 09532011138
采购单位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盐池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3602521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32011138

1、原公告项目名称:采购动物防疫物资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NXHXY2020007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3-13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据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疫期间预约服务管理制度》、《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人员管理的紧急补充通知》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阶段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对本项目以下内容进行更正补充(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现变更为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其他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分别密封标识且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因邮寄造成的破损、遗失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3室) 收件人:韩芹 电话:18095315517 (2)原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第10、11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样品、类似业绩(招标文件第20页.21页)等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原件资料,现变更为递交一份彩印件加盖公章(样品单独密封正常提供)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承诺书(承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彩印资料与原件资料内容一致,如有资料内容不清楚、不属实与原件不一致等情况,同意按无效投标处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上资料单独密封在文件袋内与投标文件一并邮寄送达。(3)原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日15:00分,现变更为2020年4月7日17:30分前在规定时间及地点,邮寄至指定地点。递交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因充分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如未在指定时间递交,视为无效投标。(4)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日15:00时现变更为2020年4月8日9:00分。(保证金具体到账时间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时间为准。)(5)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里注明本单位的邮箱,唱标内容会以邮箱的形式公布给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各投标人确认报价后立即以邮箱形式回复代理公司,(提供投标报价确认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里的电话及邮箱必须填写正确,确保开评标过程中,有澄清疑问等环节能够及时联系到。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5.开标时间、地点: 2020-04-08 09:00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路与丽华街交叉口向北250米 )

5、开标时间:2020-04-08

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路与丽华街交叉口向北250米 )

6、采购人名称: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吴忠市盐池县
项目负责人: 吴昊林
联系电话: 09536025211
7、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一单元603室
项目负责人: 韩芹
联系电话: 0953201113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确版2020007.pdf

代理机构:宁夏浩兴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