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专项救援排水车采购项目 | 1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全部要求的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所投车辆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所投车辆的整车检测报告;(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125.000000 |
B |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气体检测仪、音视频设备及应急救援物资采购项目 | 1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全部要求的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27.900000 |
C | 邹平市应急管理局救援专用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 1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项目全部要求的供货、安装及服务能力;(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20.48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发布人:杨道钰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5时59分5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