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的公告

2020-04-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第一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 昭通市 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01日 11:13
开标时间 2020年04月24日 09:00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0870-6636201
项目联系电话 0870-6636202
采购单位 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文远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0-6636202
代理机构名称 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地址 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文远路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0-6636201

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第一批)的公告

各相关潜在供应商: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及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建设方案等,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23日公开征集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卖场的作用

“政采云”电子卖场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委员会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3号),由盐津县财政局与“政采云”有限公司合作搭建的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为一体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采购单位可通过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结合采购需求择优选定供应商及商品(服务)并发起订购,由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确认订单并供货,完成财政部门规范文件规定的商品(服务)采购。

二、“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第一批)

第一类:3C数码

第二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三类:家用电器

第四类:车辆

第五类:家居建材

第六类:文化用品

第七类:绿植花卉

第八类:广播电视电影专用设备

第九类:运动户外

第十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类:安全防护

第十二类:教学科研

第十三类:日用百货

第十四类:图书档案设备

第十五类:教育装备

第十六类:文艺设备

第十七类:电工电气

第十八类:仪器仪表

第十九类:五金/工具

第二十类:机电设备

第二十一类:专用设备

三、入围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本次入围为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的供应商。须具有“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次征集的各项规定。

(一)入围供应商资格

1. 普通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拥有独立的网上交易自营平台的供应商(电商)。电商除满足前述普通供应商条件外,还应当具有ICP《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且有成交记录,能与“政采云”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电商应当在承诺文件中提供前述相关证明材料。

参与入围第四类商品目录(车辆)的供应商,还必须具有拟供品牌车辆的经销或代理权。

2.具有本地供货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承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承诺能在接到售服要求后3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承诺商品质保期内8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24小时电话支持。

4.相关特殊设备或货物,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有相关要求及规定的,征求行业主管单位意见后方可正式入围。

5.自2017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入围。

(二)入围供应商要求

供应商入围后,须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并向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纸质《承诺文件》,就电子卖场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后,成为正式供应商。

四、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供应商为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通过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承诺遵守《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见入围公示附件)、本公告要求和“政采云”平台交易规则及管理规范,并按时向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纸质承诺文件,经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即入围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

五、供应商注册及承诺入围

(一)注册入库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附件2:《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提交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核后,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

(二)书面承诺

供应商成为“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供应商后,应向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提交纸质《承诺文件》(附件3:《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就电子卖场入围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三)商品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范围内的货物,须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货物。

(四)价格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供应商以电子卖场商品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优惠率=(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电子卖场价格)/ 天猫、京东、苏宁、自营平台、生产厂家官网销售平台或可比商品价格*100%。最低优惠率数值为大于或等于2%的整数。

(五)递交承诺文件

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供应商无需报名。有意参加者,请自行下载附件编制承诺文件。

供应商应于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将承诺文件密封送交到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政府采购服务股。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的作无效承诺文件处理。

六、入围方式和协议签订

(一)本次入围采用专家审核通过及公示制,不设入围比例。除特殊设备或货物外,原则上符合“承诺入围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有效承诺供应商,经专家审核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入围。入围供应商实行动态调整,由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9〕 9 号),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企业优先入围(需在所递交承诺文件中一并提供:1、企业为所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2、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入围供应商应按入围承诺及本公告要求,与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签订《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附件1 )。除入围供应商因违规、违约被取消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等情形外,入围协议书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入围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

七、履约监督及违约罚则

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定期和不定期联合对商品进行价格抽查、市场调查等,并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电子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苏宁)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违规情节及程度,作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全网下架,直至取消其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并在后续电子卖场供应商招标或公开征集活动中予以限制。拒不纠正、情节严重或涉及行政处罚的,报财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电子卖场采购订单或合同的;

2. 入围期间累计发生1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1次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及以上,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电子卖场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单位、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单位、采购人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利用电子卖场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1.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协议签订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2.拒不执行财政部门或同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3.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行为的;

14.其他违反征集公告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八、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盐津县黄葛槽新区文远路11号,联系电话:0870-6636201。

(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盐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电话:0870-3031608。

(三)“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

涉及政采云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通过以下服务渠道向“政采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获取帮助:

1.在线咨询(采小蜜)

(1)手机端: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政采云平台”,点击“关于我们-智能客服”;

(2)帮助中心(常见问题):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

(3)自助留言(问题反馈):https://customer.zcygov.cn/feedback;

(4)客服热线:400 881 7190。

(5)盐津县政采云供应商“钉钉群”号:30556933。意向参与入围的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应用程序:钉钉(提供PC版,Web版和手机版),搜索群号申请加入群,请在申请时备注公司“全称+实名”。此群作为盐津县“政采云”官方服务群,后续提供在线培训及在线服务。

(6)入围承诺文件编制咨询电话:400 881 7190。

九、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事项的解释权均属于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十、附件

附件:1.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协议书;

2. 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库与商品管理操作指南;

3.供应商承诺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4.入围流程及常见问题说明;

5.商品类目表 。

(附件下载地址:http:// ztggzyjy.zt.gov.cn/通知通告栏“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盐津县“政采云”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的公告”左下角附件下载)

盐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