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华14台清洗灭菌设备、纯水1台设备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0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依据抚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华14台清洗灭菌设备、纯水1台设备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华14台清洗灭菌设备、纯水1台设备维保项目

二、采购编号:JXXH-FZ2020-C003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项目名称

服务

期限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

简要技术

参数要求

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华14台清洗灭菌设备、纯水1台设备维保项目

2年

20.34万元

详见磋商

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标准和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上提出的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同时必须以扫描件形式制作在磋商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在开标前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 2020年04月13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开标厅;同时,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规划展示馆四楼宁轴东路竹山路的交叉口)。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2、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西省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09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4-82193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牛角湾二村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79422520

抚州市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826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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