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路(春华街至观岭街)道路两侧30米景观带建设项目一标段

2020-04-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本招标项目明月路(春华街至观岭街)道路两侧30米景观带建设项目一标段由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明月路(春华街至观岭街)道路两侧30米景观带建设项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土方、铺装、绿化种植、绿化灌溉、园林构筑物、小品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

3.2、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3、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lmq.gov.cn )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表日期为准)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7、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其他要求:(1)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情况:满足施工要求;

(2)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满足施工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可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益民大厦主楼5楼515室标书送达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lmq.gov.cn )和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乌鲁木齐市园林管理局)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0991-58315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娟

联系电话:18129398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