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总承包

2020-04-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广西利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扶绥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发改社会(202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上龙康养建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专项补助及县级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左市扶绥县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40003.39㎡(合60亩),总建筑面积26180㎡,规划床位210张。主要建设门诊、住院、保健及配套服务设施等,建筑物部分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总平部分有场地平整工程、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院区配套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13502.0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3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05天,建设工期为625天(建设工期为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耗费的时间的总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 月至 2022 年 月。(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总平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方可进入下阶段工作,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本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书,送扶绥县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施工及相关采购(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直至分项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 》(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简化优化崇左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流程有关工程的通知,取消网上报名。

请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服务费每个投标人收取0.00元。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6 .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9 .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电话:0771-7521999

11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上龙康养建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利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扶绥县空港大道22号汇龙大厦20楼 地 址: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6栋7单元

邮 编:邮 编:532200

联 系 人:何工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1-7511533电 话:0771-7983388

传 真:传 真:0771-7983388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