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兴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1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受兴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委托,对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TH2020-XG-C001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预算总金额(元)

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国内服务 )

1

服务内容:负责县城城区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具体服务要求及标准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范围:兴国县中心城区、红门经济开发区和3A以上景区的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服务(规划主要包含无线通信基站、机房、光缆交接箱及管道线路内容)。

200000.00

合计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圆整(¥200000.00)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0419日至2020年424(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七)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开户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注:如响应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响应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响应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经由有权机构出具的截止开标前有效期内的保函原件,否则响应无效。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八)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0年4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标。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886 0001 0302 0003 737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兴国县将军大道北27栋1-2号2楼

邮箱: 591170047@qq.com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15297830456

采购人:兴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兴国县红军路4号(红军路与马岭路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 13330161122

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铜浩建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新冠肺炎防控,参加开、评标的要求事项: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供应商授权人在会议当日必须持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进入开标大厅,否则将不能进入开标大厅,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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