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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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9日 18:0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17日 12:00至2020年04月23日 1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903室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85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康婷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9-8199763 | ||
采购单位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霍城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999993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9-8199763 | ||
附件: | |||
附件1 | 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3687E6F8A352ED09DEA7C7C127769F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doc |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ZYCX2020-YL020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 2800000 | 五楼89平米演播室设计改造、高清非编系统及配套服务器、视频摄像器材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020年7月30日前供货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
2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 | 2110000 | 网络APP建设、设计及配套硬件、指挥中心会议桌椅、编辑桌(均定制)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020年7月30日前供货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
3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 | 1480000 | 融媒体综合楼改造、业务办公室改造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020年7月30日竣工 |
4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四标段 | 2170000 | 广播全数字化播出改造、办公电脑60台等(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020年7月30日前供货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产品和采购单位现有制作系统的兼容性测试报告,该报告须盖采购单位公章原件;
(4)投标单位须提供采购单位盖章的现场勘探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须提供采购单位盖章的现场勘探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及以上)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须提供采购单位盖章的现场勘探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须提供采购单位盖章的现场勘探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4-20至2020-04-24 19:30:00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903室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兼容性测试报告、现场勘探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近两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贰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二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现场勘探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近两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贰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三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现场勘探表、近两年类似已竣工业绩(提供合同)。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贰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四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现场勘探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近两年类似业绩(提供合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贰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1 16:30:00
七、 投标地址:伊宁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开标厅
八、 开标时间:2020-05-11 16:30:00
九、 开标地址:伊宁市行政服务大厅三楼开标厅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 40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 | 812050012010 106150956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交纳。金额以到帐为准。 |
2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 | 30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 | 812050012010 106150956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交纳。金额以到帐为准。 |
3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三标段 | 25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 | 812050012010 106150956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交纳。金额以到帐为准。 |
4 | 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四标段 | 30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 | 812050012010 106150956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交纳。金额以到帐为准。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志远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15886950516
传真:0999-8121130
地址:伊宁市开发区辽宁路与上海路交汇处白桦国际C座9楼
2、采购人名称:霍城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王 臻
联系电话:18099999329
地址:霍城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霍城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季 璐
监督投诉电话:0999-785686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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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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