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本级海滨街道2020年综合整治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BDGP-2020-024)公开招标公告"href="/viewer.do?id=190542063&

2020-04-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摘要:本公告受天津市河西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关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2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西区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办事处本级海滨街道2020年综合整治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JBDGP-2020-024)公开招标公告"href="/viewer.do?id=190542063&ver=2"target="_blank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西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代理: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天津市河西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关,招标编号:HXGPC-2020-Z-0010)公开招标公告,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会计进修学校201室(天津市河西区厦门路43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河西区军休干部家庭消毒、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XGPC-2020-Z-0010)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河西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关 委托,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河西区军休干部家庭消毒、保洁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河西区军休干部家庭消毒、保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XGPC-2020-Z-001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河西区军休干部家庭消毒、保洁服务项目 1项。本项目不接受境外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23.8 123.8 其他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境外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123.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 注:投标人须对自行提供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纪录(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记录(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上述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按被拒绝处理;上述资质证件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响应文件按被拒绝处理。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4-21 到 2020-04-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会计进修学校(天津市河西区厦门路43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购买(不支持邮寄)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2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2 09:00
2.开标时间: 2020-05-12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会计进修学校201室(天津市河西区厦门路43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老师、崔老师
2.联系方式:022-2327822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4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谢老师:2825102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会计进修学校(天津市河西区厦门路43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7822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西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关、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HXGPC-2020-Z-0010项目需求.doc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