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祥吴第二幼儿园厨房设备(含厨房改造)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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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1日 19: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04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5990718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厦门市翔安区投资大厦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厦门市翔安区投资大厦9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宜兰路9号康利金融大厦5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先生/吴小姐0592-5990718/5990717 |
项目名称:祥吴第二幼儿园厨房设备(含厨房改造)
项目编号:2020-JF21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599071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4月2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经发-竞争性磋商-2020-JF218祥吴第二幼儿园厨房设备(含厨房改造)采购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有关供应商:
现对祥吴第二幼儿园厨房设备(含厨房改造)项目(采购编号:2020-JF218)的磋商文件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1、本项目第三章采购清单中以下主要技术参数更正为带▲号条款:
(1)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1单星盆水池:▲ 4、304不锈钢排水管直径50mm,并有溢水装置,配优质落水器及拦渣片配304不锈钢水龙头。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委托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依据GB/T 10125-2012、GB T6461-2002标准要求出具的〈盐雾试验报告〉(测试结果:《样品经120小时中性盐雾试验后,表面无腐蚀红锈出现》。
(2)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16单头矮汤炉:▲13、所投产品通过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GB4706.1-2005;GB4706.52-2008标准两个标准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3)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16单头矮汤炉:▲16、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测试报告,且能效不低于94%。投标时提供报告复印件。
(4)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16单头矮汤炉:▲19、所投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和网络查询截图佐证。
(5)粗加工、细加工、主厨中序号18电磁单头大锅灶:▲14、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验机构依据GB4706.1-2005 GB4706.52-2008标准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6)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18电磁单头大锅灶:▲15、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测试报告,且能效不低于94% ;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报告复印件。
(7)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18电磁单头大锅灶:▲16、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标准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8)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18电磁单头大锅灶:▲17、磋商供应商提供商用电磁灶第三方产品责任保险,且提供保单复印件。
(9)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20电磁双头大锅灶:▲14、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验机构依据GB4706.1-2005 GB4706.52-2008标准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
(10)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20电磁双头大锅灶:▲15、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能效测试报告,且能效不低于94% ;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报告复印件。
(11)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20电磁双头大锅灶:▲16、所投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GB4806.7-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标准的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具有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12)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20电磁双头大锅灶:▲17、磋商供应商提供商用电磁灶第三方产品责任保险,且提供保单复印件。
(13)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21台式电磁炉连架:▲ 2、所投产品通过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依据GB4706.1-2005 GB4706.52-2008标准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
(14)粗加工、细加工、主厨区中序号21台式电磁炉连架:▲3、所投产品符合EN 62233:2008标准,由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磁场幅射报告,前、后、左、右四个面皆低于15%。磋商供应商提供6KW台式平炉。所投产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15)排烟系统中序号1油烟净化一体机(主厨区炉灶):▲4、水泵:不锈钢循环水泵功率0.3kw,吸力强,能耗低,寿命长,PH值≤0.7无量纲,悬浮物≤0.7mg/L,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废水排放检测报告复印件,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1996第二时段一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
(16)排烟系统中序号1油烟净化一体机(主厨区炉灶):▲5、风机:设备风机采用嵌入方式和设备腔体结合一体,避免第二次吊装,设备排风口尺寸应采用325*500的尺寸,方便设备与风管的接驳,并且噪音≤60db,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GB12348-2008检测标准的噪音小于60分贝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7)排烟系统中序号1油烟净化一体机(主厨区炉灶):▲6、功率:设备电源为三相五线制,风机输入电压为三相380V,水泵输入电压为单相220V,风机功率≤1.2kw,水泵功率≤0.3kw,风机具备自我保护程序,并且样品放置在(24.6±2)℃环境中,电动机在堵转达到24h时绕组的温度≤180°,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GB/T12350-2009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8)排烟系统中序号1油烟净化一体机(主厨区炉灶):▲7、节能管理:整机系统可以根据炉灶或炒菜量的高低,启动任意一台设备,同时处理风量需符合风管内流速不少于12.6m/s,标杆流量不少于6596m3/h的检测标准,并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依据GB/T 16157-1996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9)排烟系统中序号1油烟净化一体机(主厨区炉灶):▲8、特级防火:设备前端具备防火设计,高效雾化喷头不间断喷淋,降温防火,从根源上把火灾隐患免除,排气口压力≥130pa,油烟排放浓度≤0.43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1.15mg/m3,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8 mg/m3,净化效率≥98%,需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0)排烟系统中序号1油烟净化一体机(主厨区炉灶):▲10、环保达标: 风机与管道长时间不积油,不用人工清洗管道,高效无磷净化剂,整机运行功能耗低,并且所投设备需符合《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21)排烟系统中序号1油烟净化一体机(主厨区炉灶):▲17、所投设备需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488-2018),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有效复印件。
(22)排烟系统中序号1油烟净化一体机(主厨区炉灶):▲18、所投油烟净化一体机技术安全要求需符合国家《产品安全性能》HJ/T62-2001、ZRGF-CP-08标准要求,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颁发的产品安全性能证书有效复印件。
(23)排烟系统中序号22油烟净化器:▲4、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臭氧浓度≤60无量纲。油烟去除效率≥95%以上,气味去除效率≥90%。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4)排烟系统中序号22油烟净化器:▲5、烟气排放出口符合国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设备安装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设备技术及其检测符合《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HJ/T 62-2001)》。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25)排烟系统中序号22油烟净化器:▲6、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电气安全测试满足离子箱极片绝缘电阻>50MΩ,接地电阻<2Ω,泄漏电流≤1MA,电气强度>1250V(施加标准规定电压,1分钟无击穿)并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具有国家认可的认证证书:CCEP、CE、ISO9001等认证证书复印件
(26)排烟系统中序号22油烟净化器:▲8、设备有耐高低温范围-25~65℃,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27)排烟系统中序号22油烟净化器:▲9、提供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振动测试”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
2、本项目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规则、评审标准》磋商评审标准中评分细则第一条“根据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的逐条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负偏离、不满足或未响应的每条扣3分,扣完为止。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更正为“根据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带▲号条款的逐条响应情况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负偏离、不满足或未响应的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磋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本项目报名时间不变,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顺延至2020年04月27日下午15时00分。
根据有关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各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592-5560066,传真为0592-5990719。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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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5990719)
单位盖章
2020年 月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市翔安教育集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投资大厦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厦门市翔安区投资大厦9楼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宜兰路9号康利金融大厦5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先生/吴小姐0592-5990718/59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