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省美术馆室内外导向标识系统施工
原项目编号:2019HACZ2584
原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省美术馆室内外导向标识系统施工项目
答疑公告
“安徽省美术馆室内外导向标识系统施工”项目(项目编号:2019HACZ2584)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3“楼体形象大字(西南及东北角)”,方案图中,离地高度看不清楚,请提供立体灯箱的安装离地高度。
答:灯箱顶标高西南角为32.5米,东北角为32.32米。
2、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12“车辆分流导向”,请问车位显示屏是否需要包含在标识的报价中,另外停车位系统是否需要报价?
答:停车位系统由其他单位施工,显示屏不需报价。
3、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19“地库吊挂指示牌”的专业车位显示屏是否需要报价?
答:显示屏不需报价。
4、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21“总平面图索引标识”,单个报价是不是包含2200*500*120、2200*1100*120、2200*1100*120三个立牌的报价?
答:2200*500*120、2200*1100*120、2200*1100*120三个立牌为一组,数量为5组。
5、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26“售票处雨棚标识”,单个报价是不是包含3450*580*100、1000*580*100、1000*580*100三个的价格?还是三套分别是3450*580*100、1000*580*100、1000*580*100?
答:售票处雨棚标识为3个,规格分别为3450*580*100、1000*580*100、1000*580*100。
6、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37“美术馆介绍标识”、38“参观须知”等多个室内立牌,图纸标注底部钢板配重加膨胀螺丝固定,清单描述预埋混凝土地基,请问安装方式以哪个为准?
答:以设计方案和图纸为准。
7、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45“背景墙形象标识”,工艺描述出现亚克力和铝板,请明确制作工艺。
答:20mm亚克力板。
8、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63“洗手间门牌”,单价含一个280*280*10和2个112*280*10,还是指其中单独一个,请明确。
答:单独一个。
9、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93“玻璃防撞贴”,请明确每条的单价是950*120、1050*120的合计还是其中任一款。
答:分开计算。
10、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序号41“信息查询标识”中的电子触摸屏是否需要报价,如果需要,请明确电子屏参数等。
答:不需要,电子屏由其他单位施工。
1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方式”中无预付款项,是按进度付款方式执行,请问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12、所有带电标识的主电源线敷设是否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请明确。
答:室内电源已预埋,室外需中标供应商重新敷设。
13、图纸中“精神堡垒”、“入口形象装置”的外打灯是否在报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14、图纸中“入口形象装置”的“基座清水混凝土浇筑成型”是否在报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15、图纸中“车辆分流导向标识”的“专业车位显示屏”是否在报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16、图纸中“地库吊挂指示牌”的“专业车位显示屏”是否在报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17、图纸中“展览信息标识(立地)”的“55寸电子触摸屏”是否在报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18、图纸中“信息查询标识”的“55寸电子触摸屏”是否在报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19、图纸中“展览主题介绍标识”的“55寸电子触摸屏”是否在报价范围内,请明确。
答: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20、图纸中“墙体广告灯箱”的背部结构由哪方施工,请明确。
答: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含在本次报价内。
21、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主要成交承诺函》中仅包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部分,还是整个采购需求清单,请明确。
答:指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的▲部分。
22、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中的“其他费用”,请明确需要报价哪些部分?价格主要体现在各货物的单价中,“其他费用”是否可以不填?
答:其他费用由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项目情况自行确定和报价,不作强制要求。
23、本项目是否有拆除的工作,如有,具体包括哪些,请明确。
答: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设计方案”,如不清楚,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
24、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的景区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业绩能否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现在文化和旅游的结合已越来越紧密,且国内多省类似场馆都在申报景区,申报级别也大都在4A级及以上,本项目涉及的美术馆是智慧与艺术的合并,结合项目位置,后期也将申报景区。故针对景区标牌业绩进行适当评分。
25、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66223645;66223646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23日
安徽省美术馆室内外导向标识系统施工-答疑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