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利工程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 ||
行政区域 | 清原满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16:18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15:00至2020年05月11日 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09:30至2020年05月15日 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靖渤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42361999 | ||
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原满族自治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靖渤 联系电话:13942361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双 联系电话:024-57637576 |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水利工程监督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水利工程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XT202004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靖渤
项目联系电话:139423619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采购单位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靖渤 联系电话:13942361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双 联系电话:024-57637576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68482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30日 15:00 至 2020年05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30 至 2020年05月1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水利工程监督检测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委托,对 水利工程监督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XT20200430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水利工程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6848.2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86848.2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检测单位必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混凝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量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负责取样人员必须持有质量检测员证;
(2)检测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所使用的质量检测设备必须经过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4)近三年内具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8 日 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30日 15 时起至2020年5月11日16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价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近三年内具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5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项目联系人:张靖渤
联系电话:1394236199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61-5号
项目联系人:赵双
联系电话:024-57637576
邮箱地址:877464943@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将军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733600000086
辽宁信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靖渤
项目联系电话:1394236199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