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筑忱博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的委托,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ZCBHCS20200409
三、磋商内容:
1、本磋商项目共一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SO2分析仪 |
台 |
2 |
|
2 |
Nox分析仪 |
台 |
2 |
|
3 |
CO分析仪 |
台 |
2 |
|
4 |
O3分析仪 |
台 |
2 |
|
5 |
PM10颗粒物分析仪 |
台 |
2 |
|
6 |
PM2.5颗粒物分析仪 |
台 |
2 |
|
7 |
气象五参数 |
台 |
2 |
|
8 |
动态校准仪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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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零气发生器 |
台 |
2 |
|
10 |
采样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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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机柜 |
套 |
2 |
|
12 |
稳压电源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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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子站工控机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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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子站VPN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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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UPS电源(6KVA,延时2H)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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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SO2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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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NO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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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CO |
套 |
2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技术指导、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预算金额:2148000元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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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时间 |
拟参加包号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基本户开户行 |
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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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是否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
(以上资料,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期限: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1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筑忱博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具体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院内旗杆广场旁办公楼七层)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及时间内,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承办人身份证、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word版本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至获取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8日9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院内旗杆广场旁办公楼七层会议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8日9时00分
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院内旗杆广场旁办公楼七层会议室
3、届时请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
九、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太谷分局
单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108国道汽车站东
项目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13466883166
十、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山西筑忱博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55号迎宾汽车站院内旗杆广场旁办公楼七层
项目负责人:刘淼、孙奇、岳倩如
联系电话:0351-7637555
邮箱:zcbhzbdl@163.com
十一、质疑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本公告期限为:
2020年56日至2020年5月11日
山西筑忱博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