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租赁定点入围项目征集通知

2020-05-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租赁定点入围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行政区域钦南区公告时间2020年05月11日 18:48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秋娴
项目联系电话0777-3617888
采购单位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 0777-2857303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龙秋娴、滕丽华,0777-3617888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租赁定点入围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租赁定点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GXLJ-X2020-F0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秋娴

项目联系电话:0777-3617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 0777-28573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秋娴、滕丽华,0777-3617888

代理机构地址: 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相关供应商:

受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租赁定点入围项目征集合格的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式:

1、本次征集供应商为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租赁定点入围项目并承诺入围“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入围并在“政采云”平台自主注册相关信息,承诺遵守《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项目协议书》和本通知规定,按期提交承诺响应文件并经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即可成为上述供应商。

3、入围原则并承诺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详见本通知。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名称: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租赁定点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GXLJ-X2020-F088

三、定点服务:

第五类:新能源汽车(含普通汽车)租赁(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汽车车辆长期、短期租赁等服务)

承诺入围供应商数量不限制,每家供应商(自然人)承诺入围定点服务数量不限,但所申请入围的定点服务必须在申请人经营范围内或近似类别,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活动项目,否则申请无效。详细采购目录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网上超市”商品分类。征集单位采购属于上述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钦南区政采监办已开通网上超市采购的项目,原则上要通过网上超市采购(或定点服务):

1.除协议定点采购项目和批量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

2.属于定点服务采购限额标准:同一预算级次单位年度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如采购有特殊要求,需要从定点供应商以外或其服务范围以外采购的,须按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 信誉要求:须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声明,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承诺书”;

② 财务要求: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截止时间前2年内任意一年的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截标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按实际提供月度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须提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自然人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如供应商个人信用报告出现逾期及违约行为、欠税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近3年内不良信息情况视为供应商不满足本项目财务状况要求,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全部或部分本项目(或所投类别)商品品目或近似类别。或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供应商报名文件编制要求及格式规范》“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费证明(如月/季度销售额不达国家税务局规定的起征点,可以提供有国家税务局盖章的增值纳税申报表);

②提供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6个月内,供应商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记录复印件。

a.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要求提供以企业名称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其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b.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以个体工商户字号(或以经营者名称)申请入驻的,要求提供以字号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其负责人、经营者个人名字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c.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要求提供以自然人个人名字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对于未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记录的供应商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障的承诺书,承诺成为本次入围供应商后,自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提供有关社保缴纳证明记录复印件,否则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可以单方解除入围承诺协议,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诚信要求:供应商递交承诺文件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如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查询到供应商名称的,视为合格。(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公开征集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时间:承诺文件审查时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未报名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五)报价方式:

定点服务供应商以服务最低优惠率(%)进行报价,最低优惠率=100%×(市场实时价格-政府采购价)/市场实时价格。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如不能填“2.5%”,应填“3%”或“2%”。

(六)征集文件获取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05月14日止,征集文件纸质版统一到代理机构购买(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每套售价200元,现场收取费用或供应商按服务费账号转账支付并开具凭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将开票信息及转账记录发送至电子邮箱:356547668@qq.com,如需邮寄征集文件或发票的请同时提供邮寄地址、收件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七)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每个入围供应商每一类品目按200元收取,由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钦州子材东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10 6312 0988 8888

(八)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0年5月15日上午9时整前任意正常工作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将承诺文件提交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承诺文件可选择邮寄方式递交或直接递交。邮寄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联系方式:0777-3617888,收件人:龙秋娴。(邮寄承诺文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不接受到付邮件,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接收)

承诺文件审核:2020年5月15日上午9时整截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会(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由征集单位对已递交的承诺文件进行审核。因供应商承诺文件不完善或材料缺漏等原因,代理机构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向供应商发出一次性补充材料告知书,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审核结束后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网上公示并发出入围和承诺入围通知书。

(九)联系事项

1.征集单位: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168号

联系电话:0777-285730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龙秋娴、滕丽华,0777-3617888

3.“政采云”客服热线(“政采云”注册相关问题):400-881-7190;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xljgc.com/)。

五、入围原则: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并对供应商的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

3.经代理机构审核后推荐,发出入围通知书并签订协议;

4.本次征集不设入围比例,原则上,符合入围资格条件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即可入围。

六、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将根据征集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主流电商平台[天猫、京东(自营)、苏宁(自营)、国美(自营)等]及价格指数等进行调查核实,一经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二)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根据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等进行调查核实,网超供应商被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将做出部分商品冻结、下架直至全网下架的处理,同时可将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可上报财政监管部门暂停直至取消其网超供应商资格。

1.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限响应或确认采购人发起的网上超市采购订单、合同的;

2.入围期间累计发生3次及以上,被查实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市场平均价是指主流电商能买到的同品牌、型号、配置、保修期限等的商品,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不同配置、保修期等的商品,则由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通过主流电商或市场公允的配件、保修期价格进行测算调整之后,按价格孰低原则从低到高取1-3名的算术平均价;对主流电商平台没有销售的商品,则以官网报价及钦州市钦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场调查按价格孰低原则确定市场平均价;

3.入围期间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无故不执行采购订单(合同)或没有按承诺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的;

4.入围期间累计发生5次及以上采购人评价“满意度指数”低于60%的;

5.入围期间被红色预警或被橙色预警3次或黄色预警5次,且1个月内未及时解决的;

6.提供走私及假冒伪劣商品,或擅自更换配件,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的;

7.在网上超市中夸大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8.向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9.与其他供应商、运维公司、采购人、集采机构、财政部门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10.其他违反征集文件或入围协议约定事项或供应商承诺事项的;

11.利用网上超市系统漏洞或者其他黑客手段侵入系统的;

12.无正当理由未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后60日内,完成商品上架及系统对接的;

13.拒不执行财政部门的监管措施或者拒不纠正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约行为的;

14.各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5.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必须完全履行《钦南区行政事业单位“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网上超市)承诺入围项目服务协议书》、《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总则》、《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行为总则-供应商经营效果评分办法》内容(详细见征集文件第二、四、五章)。

七、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八、解释权

凡涉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1日

 

二、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