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合格供应商

2020-05-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合格供应商

原项目编号:2019AFCZ4163

原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9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合格供应商补疑

项目编号:2019AFCZ4163

答疑部分

1、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的P45页“序号2投标人奖项、荣誉②投标人具有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以上部门颁发的阀门技术中心证书”,管路补偿接头不属于阀门类,属于管配件,我公司认为此条与P3页投标人资格中“2.须为所投管路补偿接头或伸缩节生产厂家”相矛盾,请明确是否要提供此类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的P45页“序号3产品认证证书1.投标人具有4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阀门类产品或阀门类生产技术或阀门类生产设备国家发明专科证书;2.投标人具有2项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阀门类产品或阀门类生产技术或阀门类生产设备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此二条我公司认为是正对阀门的生产厂家,而本次招标的货物是管路补偿接头,而不是阀门,与P3页投标人资格中“2.须为所投管路补偿接头或伸缩节生产厂家”相矛盾,请明确是否要提供此类证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第五章评标办法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中的 P47页“序号6 生产设备 1.投标人具有6台及以上数控机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数控线切割机床、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镗床等任意一种或多种)”,我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伸缩接头的厂家,并有多位技术人员参与国家标准GB/T12465-2017的编制,有的已从事该行业30多年,此条是生产阀门需要的设备,而本次招标的货物是管路补偿接头,而不是阀门,与P3页投标人资格中“2.须为所投管路补偿接头或伸缩节生产厂家”相矛盾,请明确是此条款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管路补偿接头合格供应商补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