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及延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山产业集聚地土方平整(鸿富实业有限公司南面地块)及一至四号路路灯、经二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及延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山产业集聚地土方平整(鸿富实业有限公司南面地块)及一至四号路路灯、经二路道路工程)
已由
廉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廉发改资【
2019
】
30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廉江市统筹专项债券资金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及延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山产业集聚地土方平整(鸿富实业有限公司南面地块)及一至四号路路灯、经二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金山产业集聚地
。
工程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
1
、平整土地面积
490070.99
平方米(折合
735.1亩),总挖方
1680850.648
立方米,总填方
845305.136立方米;
2
、一至四号路全长约
2490米,新建单边路灯
83
杆;
3
、经二路全长
750米,新建混凝土路面宽
16
米,新建单边直径
1米排污排水管(合流),新建单边路灯
25
杆。
工程预算:
50577898.93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561026.14
元。
施工工期:
15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
或以上
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
2011】
218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3.3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
2020年
1
月~
2020
年
4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
(
须提供查询平台,随时抽查,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且证明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打印为准),社会劳动保险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
。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登记环节
,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
年
5
月
21
日
0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
4.3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zb.gd.cn
)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
4.5
投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出售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
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号开标室
(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网址:
http://www.gzzb.gd.cn
)。
5.2
开标时间:
2020
年
6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号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http://www.gdzbtb.gov.cn)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http://www.gzzb.gd.cn)
上发布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名投诉,
电话:
0759-6682436
。(具体要求依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元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廉江市九洲江开发区
地址: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
19
号上景中心
b
座
19
楼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人:
吴小姐
电话:
0759-6698861
电话:
0759-2288650
电子邮件:
ljkfq6698861@126.com
电子邮件:
2625369626@qq.com
2020
年
5
月
21
日